RSS   



投票標題: [投票]她被華岡之狼性侵 12年來未婚  (單選) 投票人數: 321 [參與投票的會員]
我贊成他假釋   8 (2.49%)
我不贊成他假釋   58 (18.07%)
希望他不再出現   255 (79.44%)


  可打印版本 | 推薦給朋友 | 訂閱主題 | 收藏主題 | 純文字版  


 
 68  2/5  <  1  2  3  4  5  > 


 
主題: [投票]她被華岡之狼性侵 12年來未婚   字型大小:||| 
killer00
銀驢友〔高級〕
等級: 14等級: 14等級: 14等級: 14


今日心情

 . 積分: 823
 . 文章: 942
 . 收花: 7508 支
 . 送花: 3026 支
 . 比例: 0.4
 . 在線: 3881 小時
 . 瀏覽: 7911 頁
 . 註冊: 6989
 . 失蹤: 2893
#16 : 2007-9-28 10:04 P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其實就是這樣,法律是保護壞人的,要不是這件事這麼受大眾注意,誰會去在意這樣的事?

有很多犯案造成的受害者們(不單單指強暴案),受到的傷害是一輩子的,而對於犯案的人而言,並沒有受到同等的懲罰,這就是不然公平正義?

所謂的人權團體,不過是一群怕自己遭受同樣懲罰垃圾,真要講人權,誰來維護受害者的人權?受害者的人權不是人權,犯案者的人權才是人權,這就是人權團體。

受害者的人權因為被侵犯了,所以沒有價值,沒有維護的必要,對人權團體而言就是如此;法律制裁如果是有用的,為何再犯率如此之高?誰說法律訂定的懲罰足以償還犯罪者的罪,除非他們成為受害者,否則根本不能體會受到的傷害有多深,有怎能說這樣的懲罰是足夠償還所犯之罪。



[如果你喜歡本文章,就按本文章之鮮花~送花給作者吧,你的支持就是別人的動力來源]
本文連接  
檢閱個人資料  發私人訊息  Blog  新增/修改 爬文標記
taiwanliu
鐵驢友〔初級〕
等級: 4


 . 積分: 25
 . 文章: 186
 . 收花: 148 支
 . 送花: 6 支
 . 比例: 0.04
 . 在線: 730 小時
 . 瀏覽: 3960 頁
 . 註冊: 6498
 . 失蹤: 1352
#17 : 2007-9-28 10:25 P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還是不要出現的好!
以免又有人在受害!



[如果你喜歡本文章,就按本文章之鮮花~送花給作者吧,你的支持就是別人的動力來源]
本文連接  
檢閱個人資料  發私人訊息  Blog  新增/修改 爬文標記
但丁
鐵驢友〔初級〕
等級: 4


 . 積分: 42
 . 文章: 124
 . 收花: 222 支
 . 送花: 807 支
 . 比例: 3.64
 . 在線: 1506 小時
 . 瀏覽: 13140 頁
 . 註冊: 7188
 . 失蹤: 2980
#18 : 2007-9-28 10:34 P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台灣的法律本來就是在保護壞人的
要放出來   沒問題阿
把他之前的犯案工具繳交國庫


槍斃還浪費子彈...
子彈=金錢=人們的稅金
把人們繳交的稅金札在一個人渣身上
不合邏輯吧

[但丁 在  2007-9-28 10:40 PM 作了最後編輯]



[如果你喜歡本文章,就按本文章之鮮花~送花給作者吧,你的支持就是別人的動力來源]
本文連接  
檢閱個人資料  發私人訊息  Blog  新增/修改 爬文標記
ce02
鐵驢友〔中級〕
等級: 5等級: 5


今日心情

 . 積分: 51
 . 文章: 220
 . 收花: 272 支
 . 送花: 300 支
 . 比例: 1.1
 . 在線: 804 小時
 . 瀏覽: 13544 頁
 . 註冊: 7462
 . 失蹤: 2510
#19 : 2007-9-28 10:43 P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人都已經放出來了也沒什麼好說的!!~~
不要隨著媒體起舞!!~~
只要他再犯一次錯,就斃了吧!!~~
希望他好自為之啊!!~~

[ce02 在  2007-9-28 10:55 PM 作了最後編輯]



[如果你喜歡本文章,就按本文章之鮮花~送花給作者吧,你的支持就是別人的動力來源]
本文連接  
檢閱個人資料  發私人訊息  Blog  新增/修改 爬文標記
sctung1027
白銀驢友
等級: 15等級: 15等級: 15等級: 15等級: 15
阿實

 . 積分: 1516
 . 精華: 1
 . 文章: 2665
 . 收花: 13223 支
 . 送花: 22657 支
 . 比例: 1.71
 . 在線: 5322 小時
 . 瀏覽: 76413 頁
 . 註冊: 6868
 . 失蹤: 0
 . 台灣
#20 : 2007-10-1 02:02 A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人生本來就是充滿了各種情緒,需要發洩而悶著是不健康的~~XD

自由是建立在尊重對方上,這種人...實在很糟糕....


這篇,想要繼續聊的舊繼續吧~

徵求雞精大同意已經轉到毒男腐女區~QQ



[如果你喜歡本文章,就按本文章之鮮花~送花給作者吧,你的支持就是別人的動力來源]
本文連接  
檢閱個人資料  發私人訊息  Blog  新增/修改 爬文標記
akai1975
鍛鐵驢友
等級: 7等級: 7等級: 7


 . 積分: 97
 . 文章: 174
 . 收花: 801 支
 . 送花: 438 支
 . 比例: 0.55
 . 在線: 1430 小時
 . 瀏覽: 7780 頁
 . 註冊: 7139
 . 失蹤: 1117
#21 : 2007-10-1 10:05 A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引用:
Soup寫到:
我覺得最該責罵的應該是她的男友,為何在她最受傷時選擇離開她而不是幫助她離開那受傷的心靈。
我認為在當下如果她男友不離開她而是選擇協助她走出心理傷痛,則她對自己道德上的自我傷害應可平復,可是當下他是離開她,讓她更加認為自己是不潔的女人,所以她會更加物化自己,更加認為社會上要的是"貞潔"的女人,所以她才會有最後那句話「如果他能假釋,誰來假釋她心頭上的陰影」。

我想因為大家都將焦點縮小到被害者與加害者的行為上,我想事件發生的當下被害者身邊施與被害者的眼睛是大家所忽略或視而不見的吧,應為我們會合理化我們給與別人的行為是正當該有的SOP,實不知可能傷害到別人。

最後我覺得這新聞的記者想表達的應是「狼」不可以放出來,因為他用一個強烈的對比,可是到現在大家都知道誰被害了,但........誰去救她出來...........沒有人................


我也是這樣認為
因為他被強暴而離開她
這根本不是真愛



[如果你喜歡本文章,就按本文章之鮮花~送花給作者吧,你的支持就是別人的動力來源]
本文連接  
檢閱個人資料  發私人訊息  Blog  新增/修改 爬文標記
阿誠
銅驢友〔中級〕
等級: 9等級: 9等級: 9
哪有壞人可做 誰人願意領好人卡

今日心情

 . 積分: 155
 . 文章: 398
 . 收花: 810 支
 . 送花: 4656 支
 . 比例: 5.75
 . 在線: 3347 小時
 . 瀏覽: 59177 頁
 . 註冊: 7417
 . 失蹤: 668
 . tw
#22 : 2007-10-1 11:37 A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把他抓去練    賢者之石吧
一個人  可以把很多家庭給搞到很慘
放他出來嚇人嗎
他再犯  會判死刑嗎



[如果你喜歡本文章,就按本文章之鮮花~送花給作者吧,你的支持就是別人的動力來源]
本文連接  
檢閱個人資料  發私人訊息  Blog  新增/修改 爬文標記
M249
鐵驢友〔初級〕
等級: 4


 . 積分: 30
 . 文章: 60
 . 收花: 193 支
 . 送花: 2929 支
 . 比例: 15.18
 . 在線: 1342 小時
 . 瀏覽: 8040 頁
 . 註冊: 7232
 . 失蹤: 141
 . 台灣
#23 : 2007-10-1 04:36 P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神會原諒他,被他傷害過的人不會原諒他
放出來,增加社會的不安
不放,人權團體指責的是政府而不是加害人
這平衝該如何取捨?
還是支持三振條款,該消失的人就消失吧



[如果你喜歡本文章,就按本文章之鮮花~送花給作者吧,你的支持就是別人的動力來源]
本文連接  
檢閱個人資料  發私人訊息  Blog  新增/修改 爬文標記
s0293239
青銅驢友
等級: 11等級: 11等級: 11等級: 11


十週年紀念徽章(五級)  

今日心情

 . 積分: 273
 . 文章: 358
 . 收花: 1763 支
 . 送花: 1868 支
 . 比例: 1.06
 . 在線: 1892 小時
 . 瀏覽: 17341 頁
 . 註冊: 6912
 . 失蹤: 1891
#24 : 2007-10-1 09:02 P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犯一次錯可以原諒?但他犯到被抓為止
已達槍斃3次的地步現在的法官令我咬牙切齒



[如果你喜歡本文章,就按本文章之鮮花~送花給作者吧,你的支持就是別人的動力來源]
本文連接  
檢閱個人資料  發私人訊息  Blog  新增/修改 爬文標記
h80053
銀驢友〔中級〕
等級: 13等級: 13等級: 13等級: 13


十週年紀念徽章(五級)  

 . 積分: 720
 . 精華: 1
 . 文章: 2053
 . 收花: 5801 支
 . 送花: 8430 支
 . 比例: 1.45
 . 在線: 2473 小時
 . 瀏覽: 17320 頁
 . 註冊: 7427
 . 失蹤: 325
 . 台中
#25 : 2007-10-4 05:49 P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這真的是很難投票@@

因為我們也只是從新聞媒體下得到的消息,裡頭可能也隱藏很多事情。
所以.....看個人吧



[如果你喜歡本文章,就按本文章之鮮花~送花給作者吧,你的支持就是別人的動力來源]
本文連接  
檢閱個人資料  發私人訊息  Blog  新增/修改 爬文標記
天涯浪子
銀驢友〔高級〕
等級: 14等級: 14等級: 14等級: 14


 . 積分: 1043
 . 文章: 2811
 . 收花: 7694 支
 . 送花: 2432 支
 . 比例: 0.32
 . 在線: 4393 小時
 . 瀏覽: 158010 頁
 . 註冊: 7148
 . 失蹤: 1345
#26 : 2007-10-5 12:52 P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引用:
chu9066082寫到:
我覺得最該駡的是媒體
所謂無風不起浪
因為檢調想要展現他們電子追蹤器的效用
一堆媒體圍著拼命報華岡之狼
但卻沒想過受害者看到的感受
基本上我是沒資格評論跟原不原諒這匹狼
但我想受害者是最有資格
但人權主義之下有人考慮到被害者的身心靈嗎?
嗜血的媒體有考慮到十二年之後又再度重創受害者的心靈嗎?


我也不懂媒體的心態
拼命地拍他 卻又必須要在他臉上打上馬賽克 因為要保護他的權益所以不能讓他露臉
既然不能露臉了 幹嘛還拼命追著他拍
既然要保護他的權益 那這樣大肆地拍他報導他 他當天的打扮穿著我相信全台灣應該有一半以上的人都認得了 我相信連他老家的鄰居應該也都知道他要假釋回家了
請問又保護到他什麼權益了
請問媒體你們的心態到底是什麼 反正都說一句話 收視率 觀眾有知的權利
我說 放屁!!

引用:
etman.hank寫到:
華岡之狼被假釋對與錯..現在是因人而異..!!
站在人道立場..他不應該被釋放(除非化學去勢還有機會), 不然被害這永遠活在陰影中!!
站在神學角度..他可以假釋..因為希望給他重生的機會!!這是永遠不會平衡的天平...


站在人道的立場 他是該被原諒
站在人性的立場 他是該被槍斃

當初他考上台大社工 盛傳要假釋就讀 台大社工系反對聲浪很大
我有跟一位也是某校社工系的美女朋友問到她贊成嗎  我也忘了她怎說了
這時出現了一個很矛盾的現象
社工不就是要對這些社會邊緣人伸出援手的嗎(這是我對社工的印象 不對請指正)
怎課堂上講的仁義道德
在現實上卻是不堪一擊

要原諒或不原諒 這些討論的結果或是立場都沒有什麼對或不對
對或錯的標準在哪 是由誰決定 誰也決定不了
總之 他是假釋了 也希望他是真心的悔改
媒體也別再大肆報導這件事 或是過去的被害人(例如跑去採訪人家問說有什麼想法會不會害怕)
過度的關注 並不是同情也不是幫助
被害人的傷痕及痛苦不是我們外人可以彌補或是體會的



[如果你喜歡本文章,就按本文章之鮮花~送花給作者吧,你的支持就是別人的動力來源]
本文連接  
檢閱個人資料  發私人訊息  Blog  新增/修改 爬文標記
deep_dream
銀驢友〔初級〕
等級: 12等級: 12等級: 12
深夢

今日心情

 . 積分: 535
 . 文章: 586
 . 收花: 4848 支
 . 送花: 2046 支
 . 比例: 0.42
 . 在線: 947 小時
 . 瀏覽: 13372 頁
 . 註冊: 7310
 . 失蹤: 521
 . 遙遠的ES呀~~~
#27 : 2007-10-5 02:52 P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其實我的想法是說~~~
法律這種東西實在是定的很奇怪~~~
他們永遠只會想到生理的傷害,常常考慮不到心理的傷痕...
打個比方來說~~~
要被判重罪,大多都是有造成別人生命的缺少或是失去~~~像是車禍(還分別有意無意)、殺人
這類的犯罪很明顯地通常都是重罪~~~
而像是架設簽賭網站、網路拍賣詐騙、地下電台賣假藥、電話簡訊詐騙、江湖騙子這類
因為大多都只是騙取別人的金錢,所以都不會太重
可是他們都沒有想到,假如一個人被騙去了他目前所有的金錢,他要如何過活
如果他有老婆孩子,他該怎麼辦?
雖然我們都知道金錢乃身外之物,但是物質的生活是不可缺乏的
而且假設一個家庭的爸爸or媽媽被詐騙,除了金錢的損失,事實上還有可能造成雙方的感情不睦
導致常常爭吵,最後離婚,可憐的又是誰?不就是小孩子嗎?
所以為了金錢而導致的後續問題,其實並不比那些失去了親人的罪行輕微
所以如果我是可以立法的人的話,我一定會把這類騙取金錢的犯罪行為加重
至少每個都是十年以上,不然說實在的,我騙個一次賺個兩三億甚至是十億,關個幾個月or幾年(通常不會超過5年)
出來就爽了,當然會選擇詐騙,誰要去搶銀行呀~~~
搶得少又容易被抓到...
所以像這種會造成別人心理傷害的罪,我也是比較讚成是要判重罪~~~
而且必須要讓所有的人都知道他的重,這樣才有殺雞儆猴的作用...

[deep_dream 在  2007-10-5 02:54 PM 作了最後編輯]



[如果你喜歡本文章,就按本文章之鮮花~送花給作者吧,你的支持就是別人的動力來源]
本文連接  
檢閱個人資料  發私人訊息  Blog  新增/修改 爬文標記
CCF
鐵驢友〔初級〕
等級: 4


今日心情

 . 積分: 30
 . 文章: 42
 . 收花: 237 支
 . 送花: 5 支
 . 比例: 0.02
 . 在線: 49 小時
 . 瀏覽: 500 頁
 . 註冊: 6935
 . 失蹤: 4594
#28 : 2007-10-6 10:40 P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現在的社會...越來越亂的讓人有漸漸喘不過氣的感覺....!!
我個人較傾向..."亂世用重典"....!!
別再用"即使強暴犯也該有人權"...這套說法了...
想想....無力抵抗的單身子女...
以及懵懂無知天真的小女孩在被侵害時的感受吧.....
沒有人希望發生在自己週遭親友身上...
更何況....強暴犯為心理不正常者...多為無法自制者...再犯機率亦相當高...
為維護社會和諧...並保障大家有免於受侵害的恐懼....
我倒是贊成少一個...就少一分威脅...就多一分安心...!!



[如果你喜歡本文章,就按本文章之鮮花~送花給作者吧,你的支持就是別人的動力來源]
本文連接  
檢閱個人資料  發私人訊息  Blog  新增/修改 爬文標記
Asabolu
金驢友〔中級〕
等級: 17等級: 17等級: 17等級: 17等級: 17


今日心情

 . 積分: 2300
 . 文章: 1548
 . 收花: 21814 支
 . 送花: 3698 支
 . 比例: 0.17
 . 在線: 4021 小時
 . 瀏覽: 62262 頁
 . 註冊: 6995
 . 失蹤: 2
 . Taipei
#29 : 2007-10-15 09:32 P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記得國外有篇報告,可以閹割掉腦下垂體, 這輩子就不會產生性慾啦。
犯下這麼嚴重案件的慣犯,本來就有病,讓他這輩子不會產生性慾是合情合理的。
所以,要原諒他,可以,手術先割掉腦下垂體。



[如果你喜歡本文章,就按本文章之鮮花~送花給作者吧,你的支持就是別人的動力來源]
本文連接  
檢閱個人資料  發私人訊息  Blog  新增/修改 爬文標記
hck819
青銅驢友
等級: 11等級: 11等級: 11等級: 11
麥克舒馬克

今日心情

 . 積分: 202
 . 文章: 330
 . 收花: 1621 支
 . 送花: 3007 支
 . 比例: 1.86
 . 在線: 926 小時
 . 瀏覽: 12080 頁
 . 註冊: 7234
 . 失蹤: 18
 . 台灣三重
#30 : 2007-11-25 12:11 A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連續強姦那個多人
竟然才關這麼短的時間
...
哀...
如果是我來判,姦一個至少判2年,若是累犯
以2次方累加判刑
2次4年
3次8年
4次16年
5次32年
6次64年
基本上不是關到他無能
就是關到死



[如果你喜歡本文章,就按本文章之鮮花~送花給作者吧,你的支持就是別人的動力來源]
本文連接  
檢閱個人資料  發私人訊息  Blog  新增/修改 爬文標記

 68  2/5  <  1  2  3  4  5  > 
   



 



所在時區為 GMT+8, 現在時間是 2024-12-4 04:34 PM
清除 Cookies - 連絡我們 - TWed2k © 2001-2046 - 純文字版 - 說明
Discuz! 0.1 | Processed in 0.030854 second(s), 6 queries , Qzip disabl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