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merlin02590寫到:
以美國為例子並不洽當 , 因為不是當作專業人士而備受禮遇 , 而是尊重員工 , 雖然非常尊重專業 .
若是出現差別待遇 , 業主是有可能因此吃官司 , 企業形象受損 , 所受損失傷害可不是每個企業都願接受的.
"反觀台灣,公司只想從你身上能搾多少就搾多少 ?"
全世界所有公司皆然 , 非獨台灣才有.
美國公司會計算一種績效是台灣公司不會去計算的.
指標 = 員工個人所創造營收總值/員工個人成本
您說 , 美國公司有較人性化?
程式開發人員 ? 分類不夠細!
Vic 大 , 我不是在說你的 不是 , 真的應再做更進一步的定位.
您是 coder ? architect ? planner ? designer ? project manager ?
在台灣差別待遇非常明顯 , 程式開發人員也是有坐領高薪的.
在台灣 , coder 確實沒得到應有的尊重.
[merlin02590 在 2006-4-7 10:52 AM 作了最後編輯]
coder planner designer
目前上面三個我都做
Coder算是程式撰寫裡面地位最低 薪水最少 工作最多的
我還記得那個時候寫程式每天做到晚上8~9點(PS 我是從早上8點開始上班的 因為老闆討厭工程師遲到)
然後因為自己的怒力變成一個designer
但是在台灣做一個designer並不代表Coder的工作你就比他做的少
所以我雖然薪水增加了
但是還是早8晚8 一週六天
現在 我身兼planner & designer
Coder的工作我還是一樣做
不同的是底下Coder做不出來我要照顧
上面壓力我要扛
上司才沒管你那麼多
一個月月薪要超過45K
就是要做這麼多工作
要不是沒熱情我早走了
PS
最近的公司想把Coder的工作移交到四川的某大學作建教合作
希望我的工作能輕鬆一點
PS II
我說的PM不是project manager
是Product manager
是每一個工程師以及R&D最不齒最討厭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