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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e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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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cha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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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e寫到:
我有朋友在外包商那裡做過工作~
他說~~水泥柱被硬生生減少了1/3的半徑
並且
他親眼看見外包商偷偷將採購進來的高級水泥掉包~賣到國外去
用其他很差的水泥或化學材料去補充被掉包的部分
我朋友更是被迫要蓋下那些不可以蓋的公司印章
他在那邊作一年就不敢再做了~~趕快辭職~~
他說他良心不安~~他受不了了~~.....
說真的~~不偷工減料簡直不像是台灣的營造業....
又是這種二手傳播,何不敢檢舉(共犯結構,投鼠忌器?)。
套句PCDVD名言:有圖有真相
[chacha 在 2005-9-9 02:30 PM 作了最後編輯]
並不是每個人都有勇氣去檢舉~
你如果是當事者就有嗎?
他只不過是希望圖點飯吃~~誰曉得~~這種犯法的事情被逼著做~
就算真的檢舉了~~被判刑的會是誰?是我朋友~!
那些公司章他被強迫蓋下~~~他並不是會計~~~公司以缺手人手為理由~要求他去做會計的工作~
但是卻沒有給他會計的職位名還有該有的薪水~~他依然只是在現場的一名員工而已
雖然公司說不需要他去作帳~~他是卻得被逼著在那些不合法的文件上面蓋章~
而~假如檢舉以後~~黑心賺錢的人呢?他或許早就安排好退路~~到最後背上這黑鍋的人會是誰?~~會是我朋友~!
你~~~不要只用你自己的觀點就抹掉既有的事實
[lase 在 2005-9-9 03:04 PM 作了最後編輯]
法治:法 理 情
人治:情 理 法
相信你朋友不在博達案那些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博達老闆就是抱著你不簽就換,所以才換
好幾家會計事務所,換好幾個財務長,結果不實財報坑殺投資人。但你怎知道日後偵查時
的指證依據來源不是先前這些正義化身?
營造工程同樣的也會有施工單位蓋章的,前面所提水泥這或已屬盜賣行為,監造有責任,替
代的水泥級數不符,第3檢驗單位也有責任,可能連現場施工的工人心裡都知道不對,漿還不
是一樣照灌,...唉! 其實沾到邊的都不敢說有問題啦,只怕二手傳播小事變大事,直徑少了
1/3再不走就真的有事。二手傳播往往越誇越大越描越黑,木柵線當初也是有民代指證歷
歷舉指橋墩直徑不符,還有橋墩處處龜裂,風風雨雨啦前一篇已提過不多贅,二手小道茶餘
飯後聽聽就好,任何弊案也並不會因此而〝漸少〞,大家繼續吃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