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可打印版本 | 推薦給朋友 | 訂閱主題 | 收藏主題 | 純文字版  


 


 
主題: [閒聊]小白豬的叛逆......   字型大小:||| 
  本主題被作者加入到他/她的 Blog 中  
ur2581
版主
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
可愛團團長

今日心情

 . 積分: 3824
 . 精華: 2
 . 文章: 24764
 . 收花: 24505 支
 . 送花: 55068 支
 . 比例: 2.25
 . 在線: 5280 小時
 . 瀏覽: 72237 頁
 . 註冊: 7298
 . 失蹤: 495
#1 : 2006-3-5 10:38 A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恩.....
這幾天剛剛好開學~
跑去上課的時候~
在課堂上跟老師辯了起來阿....

我們當時是在上論語
剛剛好說到「義」這個解釋
老師是說到父子之義的時候~~
談言到:父親犯罪,身為子女不該去報官。
這時候聽起來心情就不怎麼認同了= =

下課的時候...
就想了一下,覺得還是不可以接受.....
就提出問題出來

小U:老師,關於義的這部分我有點不能接受。
   為什麼要這樣隱瞞犯罪勒???

老師:在現在的道德倫理中,家庭倫理是所有倫理的基準,現在你兒子跑去告發你父親的罪刑,會讓家庭倫理崩壞掉。

小U:可是.....犯錯的人應該要罰....這在小時候,社會倫理就是這樣教的阿~
   那當出現這種情形的時候,還是要遵守這種義嗎???
   而且,如果像性侵害那種罪的時候怎麼辦呢?

老師:孔子那時候沒有性侵害啦。而且,在論語上,舉出的例子是跑去偷牽人家的羊而已阿。
   我所謂的不告發是說,不要親自去做。
   而用規勸的方式,讓他不要再放相同的過錯。
            
             (那時候就想說,如果累犯呢?)

上面是我們的對話啊.....
接下來,是我的想法。

錯誤既然都發生了,那為什麼不去補償,而要去掩蓋呢。我不是不懂得要盡孝,但這種想法我實在不可以認同....
目前,世界上的法律,有相當多的都是:先情,後理,最後才說法
但,現在的社會法律已經變成:說「情」是幫犯人說情。
              說「理」是幫有錢人說理。
              講「法」是要用來辦貧窮人的法。

這就是人從論語間得到的說答案嗎????



[如果你喜歡本文章,就按本文章之鮮花~送花給作者吧,你的支持就是別人的動力來源]
本文連接  
檢閱個人資料  發私人訊息  Blog  新增/修改 爬文標記
南無
銀驢友〔高級〕
等級: 14等級: 14等級: 14等級: 14


今日心情

 . 積分: 996
 . 精華: 1
 . 文章: 5126
 . 收花: 6613 支
 . 送花: 5000 支
 . 比例: 0.76
 . 在線: 711 小時
 . 瀏覽: 54263 頁
 . 註冊: 7400
 . 失蹤: 321
#2 : 2006-3-5 10:54 A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關於這件事史記就有說了

一個兒子去官府報案說自己的父親犯罪,

但是,官老爺卻將他治罪理由是不孝

從此以後再也沒有人去報案

我記得這隱藏了很大的關鍵(我忘了)

問neco比較清礎


我個人認為不合法跟義字無關

原因是犯罪者那來那麼多仁義

都是電視亂演的

殺人的可以無罪

被殺的是該死

現在的社會的價值觀都被媒體扭曲了

這個老師頭殼有點問題的說

誰說孔子那時無性侵,性侵者早就被處死被強暴的早在受辱後就自殺身亡了

每個時代都有啦

揚灰者都要處刑了那強奸殺人者更是不行阿

論語只不過講個例子並不代表別的沒發生

舉個例子如果你沒看新聞你會知道全球各地發生了何事

就算有看那也不可能所有的新聞都會被報出來

沒看到並不代表沒有,看到並不見得是真實的

[南無 在 2006-3-5 11:14 AM 作了最後編輯]



[如果你喜歡本文章,就按本文章之鮮花~送花給作者吧,你的支持就是別人的動力來源]
本文連接  
檢閱個人資料  發私人訊息  Blog  新增/修改 爬文標記
木箱
青銅驢友
等級: 11等級: 11等級: 11等級: 11
查無此人

 . 積分: 203
 . 精華: 1
 . 文章: 1333
 . 收花: 1081 支
 . 送花: 1321 支
 . 比例: 1.22
 . 在線: 392 小時
 . 瀏覽: 2330 頁
 . 註冊: 7280
 . 失蹤: 1092
 . 風城
#3 : 2006-3-5 02:41 P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你就跟老師說

你講的是小義

「大義」是要滅親的!




[如果你喜歡本文章,就按本文章之鮮花~送花給作者吧,你的支持就是別人的動力來源]
本文連接  
檢閱個人資料  發私人訊息  Blog  新增/修改 爬文標記
ur2581
版主
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
可愛團團長

今日心情

 . 積分: 3824
 . 精華: 2
 . 文章: 24764
 . 收花: 24505 支
 . 送花: 55068 支
 . 比例: 2.25
 . 在線: 5280 小時
 . 瀏覽: 72237 頁
 . 註冊: 7298
 . 失蹤: 495
#4 : 2006-3-5 05:02 P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引用:
木箱寫到:
你就跟老師說

你講的是小義

「大義」是要滅親的!


他說....
揭發是小義....
要遵守孝道才算大義



[如果你喜歡本文章,就按本文章之鮮花~送花給作者吧,你的支持就是別人的動力來源]
本文連接  
檢閱個人資料  發私人訊息  Blog  新增/修改 爬文標記
owhohoh
鑽石驢友〔中級〕
等級: 25等級: 25等級: 25等級: 25等級: 25等級: 25等級: 25
旅途,浮生若夢

今日心情

 . 積分: 8675
 . 文章: 17212
 . 收花: 73294 支
 . 送花: 25748 支
 . 比例: 0.35
 . 在線: 2642 小時
 . 瀏覽: 285663 頁
 . 註冊: 6907
 . 失蹤: 341
 . 虛無飄渺
#5 : 2006-3-5 05:06 P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引用:
ur2581
他說....
揭發是小義....
要遵守孝道才算大義

老古董。



[如果你喜歡本文章,就按本文章之鮮花~送花給作者吧,你的支持就是別人的動力來源]
本文連接  
檢閱個人資料  發私人訊息  Blog  新增/修改 爬文標記
木箱
青銅驢友
等級: 11等級: 11等級: 11等級: 11
查無此人

 . 積分: 203
 . 精華: 1
 . 文章: 1333
 . 收花: 1081 支
 . 送花: 1321 支
 . 比例: 1.22
 . 在線: 392 小時
 . 瀏覽: 2330 頁
 . 註冊: 7280
 . 失蹤: 1092
 . 風城
#6 : 2006-3-5 07:24 P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引用:
ur2581寫到:

他說....
揭發是小義....
要遵守孝道才算大義



語出左傳˙隱公四年:石碏,純臣也。惡州吁而厚與焉,大義滅親,其是之謂乎
!指為了維護公理正義,對犯罪的親屬不徇私情,使其接受應得的法律制裁。


顯然你們老師可以寫出比左傳裡更出色的文章和道理出來




順便提醒他
不是揭發
而是制裁
差很多


[木箱 在 2006-3-5 07:26 PM 作了最後編輯]



[如果你喜歡本文章,就按本文章之鮮花~送花給作者吧,你的支持就是別人的動力來源]
本文連接  
檢閱個人資料  發私人訊息  Blog  新增/修改 爬文標記
ur2581
版主
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
可愛團團長

今日心情

 . 積分: 3824
 . 精華: 2
 . 文章: 24764
 . 收花: 24505 支
 . 送花: 55068 支
 . 比例: 2.25
 . 在線: 5280 小時
 . 瀏覽: 72237 頁
 . 註冊: 7298
 . 失蹤: 495
#7 : 2006-3-5 10:48 P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引用:
木箱寫到:

引用:
ur2581寫到:

他說....
揭發是小義....
要遵守孝道才算大義



語出左傳˙隱公四年:石碏,純臣也。惡州吁而厚與焉,大義滅親,其是之謂乎
!指為了維護公理正義,對犯罪的親屬不徇私情,使其接受應得的法律制裁。


顯然你們老師可以寫出比左傳裡更出色的文章和道理出來




順便提醒他
不是揭發
而是制裁
差很多

他是拿論語來說的


制裁嗎....
那應該不可能吧~
他一直覺得~
做兒女的不應該去質疑父母.
只可以用規勸的



[如果你喜歡本文章,就按本文章之鮮花~送花給作者吧,你的支持就是別人的動力來源]
本文連接  
檢閱個人資料  發私人訊息  Blog  新增/修改 爬文標記
Allen.R
版主
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
不定期失蹤ing

 . 積分: 599
 . 精華: 2
 . 文章: 3364
 . 收花: 2631 支
 . 送花: 10061 支
 . 比例: 3.82
 . 在線: 1161 小時
 . 瀏覽: 43549 頁
 . 註冊: 7433
 . 失蹤: 578
#8 : 2006-3-6 10:04 A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那是建築在有道德為基礎之下,
現在這個道德淪喪的社會是不能以此為標準的。



[如果你喜歡本文章,就按本文章之鮮花~送花給作者吧,你的支持就是別人的動力來源]
本文連接  
檢閱個人資料  發私人訊息  Blog  新增/修改 爬文標記

   



 



所在時區為 GMT+8, 現在時間是 2024-11-18 02:36 AM
清除 Cookies - 連絡我們 - TWed2k © 2001-2046 - 純文字版 - 說明
Discuz! 0.1 | Processed in 0.020092 second(s), 6 queries , Qzip disabl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