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mmcatdog寫到:
這部分我不是說了 簡化法律的用途 如何利用法律取得自身利益
我不是不認識法律系學生老師 而是當法律出問題時 考慮的是修法還是玩法的問題(玩法多吧 如修法多就是我認識不足 但請舉證相關法律修正條文 條文多久修法一次)
讀法律系不像我這種自看自學的 有老師教導學習要領 有老師提供案例 有老師帶頭玩法
(最出名的 如何逃漏稅 如何正當索取報酬)
不是我對法律人士有意見 而是法律讓我不信任
你不懂法律 你信任現在法律嗎?
認識法律系學生老師又如何? 你有去法律系上過課嗎? 沒去上過課就憑自己幻想可以想出那麼多有的沒的,說什麼人家在教玩法,如何利用法律取得自身利益,你也真厲害...
不信任歸不信任,但不能捏造事實來攻擊你不信任的對象。抹黑是政治上攻擊異己常用的手法,但不需要用在這裡。除非你有去法律系上過課,並且真的在課堂上聽到老師在教如何玩法或是如何利用法律取得自身利益,否則你說的都只是你自己為了攻擊你不信任的對象所捏造出來的話罷了。
你所謂的「玩法」,根本是你惡意扭曲的用詞。法律系教的是「解釋」法律條文,法釋義學可以說是法律學的核心,若沒有法律的解釋,法律這個系統根本無法運作。你對法律不信任或不滿,是你家的事,但不能因為你的個人因素就去惡意扭曲、污蔑它。
還有,修法是立法院的事,不是法律學、法律系、或法院的事。若你對現行法律不滿,冤有頭債有主,找立法委員才是正確的作法。若你把你對現行法律的不滿怪罪到學校、法院,那是搞錯對象了。
人家讀法律系礙著你了嗎? 犯不著因為你是自讀自學,沒去上課,就光憑幻想說什麼法律系在教玩法、教如何利用法律取得自身利益。說得好像只有你這樣子才是光風齎月,一塵不染,這是什麼心態?
不信任本來才是現代民主政治的常態。三權分立的設計,就是因為當初想出這一套制度的人知道,權力不能集中在一個人或一個群體的手中,必須要藉由權力的相互制衡來避免弊端。這套制度的精髓就在於它是以「不信任」為基礎來設計的制度,就是因為它不被信任,才會持續去監督它,避免它出問題。而且,你就算對它不滿意,但你也找不出更好的替代方案。
有些人因為不信任所以就胡說一通,想出一些虛構的事來強化自己的不信任,或藉此來支持自己不信任它是有根據的。但我覺得可以採取更有建設性的想法: 因為不信任它,所以要瞭解它,監督它,而不是破壞它、摧毁它。
[ericshliao 在 2013-7-31 04:19 PM 作了最後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