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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閒話家常] [閒聊]想聽聽看大家遇到這樣的事都會怎樣處理的?   字型大小:||| 
dondond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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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9-9-20 05:23 P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最近發生了一件瑣事……
有些人會說既然是瑣事那就別在意,
但是就是一直放不下,
所以很想知道當大家遇到這樣的事,
通常都會如何處理?
先謝謝大家的觀文及回覆,謝謝

前兩天早上,大約十點的時候,
走路要到對巷麥當勞買咖啡,
看到行人號誌亮了就走斑馬線要去對巷了,
這時候反方向,有台貨車也起步了,
他開到路中間而我剛好走到兩線道(去來合計四線)的中間,
他按了一下喇叭,左轉朝著我加速筆直開來,
一直到快撞上我了,才偏了一下方向盤繞過我,
然後減速慢慢的開走,
當時斑馬線上只有我一個人,他轉彎過來的車道也沒有車,
我想請問大家如果遇到這種事,大家都是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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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da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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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19-9-20 05:44 P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沒辦法處理,搖搖頭繼續自己的行程。

首先,他沒有撞到你,除非你早就拿著手機在搜證了,否則要檢舉危險駕駛也沒證據。
再者,他車都開走了,你要回去開車追上去跟他理論嗎?
最後,我是俗辣,通常不會捍衛自己的路權,當然你這種情況換成我,也無法做任何防禦(龜縮)性行走,沒受傷就給自己拍拍。

當場破口大罵?都說我是俗辣了,我很怕他拿著拐杖鎖下來跟我談,我通常不會帶著球棒去買咖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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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19-9-21 07:31 A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如上面所說---沒辦法處理,搖搖頭繼續自己的行程。
就好像最近看新聞,好像要修法建議老年人過斑馬線時要把手舉起來讓目標明顯一點,可是有沒有想到既是老年人
,精神體力自然都比一安人差,舉手過馬路,不酸死那隻手才怪,這是什麼主義?與其真有誠意,那為什麼不延長綠燈
時間讓老年人不要趕得那麼累嗎?不說也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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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19-9-21 08:51 A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咒罵幾聲,當天他家裡死人了! 然後繼續自己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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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19-9-21 01:43 P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記得好像有都市(台北?)實施,汽車過斑馬線需與行人距離3米以上,可以請警察調閱路口監視器開單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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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019-9-21 11:01 P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首先謝謝四位大佬的回覆,
非常感謝。

說下我的當天的做為好了,
車子快撞我的時候,
我第一時間想著兩件事:
第一、怎麼會這樣開車?
因為我沒想錯的話,他應該是想要開內車道,
所以按啦叭後就加速衝過來。
第二、我要不要乾脆讓他撞好了?
他在快撞上我的時候往慢車道切出去,
那時候我在想,要不要跟著移動乾脆讓他撞好了?
這樣或許以後這台車就不會這樣開車了,
但是又覺得如果我真的這樣做,
會不會被說故意被撞意圖取財?

內心戲說完了......

我拿起手機拍下他的車牌,撥了110
電話接通被秒掛,
於是走到警局報案,
一進門說要報案,原本在聊天的四名員警,
跑到剩兩名比較年輕的,
年輕的一開口便說:這樣的情形充其量只能開他未禮讓行人,
我回答說沒關係,至少可以讓對方知道這樣開車是很危險的。
堅持要報案,員警是蠻熱心的調監視器,但是因為沒辦法立即讀取,
他要我晚點再來,於是我便請教員警貴姓,方便我詢問。
這時候旁邊一位比較年輕的女警,就很不爽的回我,
我姓陳,耳冬陳,整個警局只有我一個女警姓陳!
然後我就離開了,
一小時後,那位女警回我電話,
她說:那台車靠你比較近而已,開罰單會被分局退件,
        你可以自己打電話給分局交通科詢問尋求幫助。

所以我打去分局交通科,
對方說:先生不好意思,你應該只是快被撞到,而不是被撞到對吧,
            那我這裡跟你說明一下,你沒被撞到,那監視器基本上只有重大刑案,
            或是你被撞了才能調閱,而且還要找比分局長還要高階的才能調閱。
            所以你可能要自己提供證據,才能開他未禮讓行人罰單,
            再跟你說一下,即使你提供證據,
            你也沒辦法指出那台車是對著你按拉叭,開車要撞你
            所以你可能要自己想辦法囉。
我回答說:那我告他危險駕駛總可以吧!
他回答說:你可以告他阿,但是再次提醒你監視器是不能幫你作證的,
               你要自己提供視訊,從他起步一直到他繞過你,
               你都要全程錄影錄音,而且你要說出你怎麼知道他要撞你?
               然後這個告他的部分,要做筆錄,
               也不是我的事,你要去找警局處理,
我就被掛電話了........

我當天處置如上.......................

我其實有點生氣警員省事事省的態度,但是後來上網查了一下,
發現未禮讓行人,除非現行犯且警察剛好在場,
或是剛好有一長串行人,車主硬是從中間切入,
熱心民眾剛好錄到且願意檢舉,
否則很難成立。


再次謝謝四位大佬的回覆

看來我以後真的要改變一下己的想法才對,
我會想我被撞是無所謂啦,
畢竟....〈深深嘆了口氣~~~〉
但是我通常都會想很多...
如果今天是我媽或是我的家人遇到了,
真的被撞了怎麼辦?
所以才會想要報警,
這樣開車不是每次都那麼好運的?
尤其下雨天........
但是這幾天感覺身邊的人都覺得我多慮了.....

所以想上來聽聽大家的處理方法,
看完四位大佬的回覆,
果然我的思維模式真的有點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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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2019-9-22 08:37 A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我是遇到在T字路口,人行道直走,對象車要左轉快撞到我,
還開窗告訴我他是綠燈,我沒好氣的告訴他,我也是綠燈
而且我是直行,他一句道歉也沒有,直接開走...........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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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2019-9-22 09:41 A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近年社會道德淪喪!台灣還剩下什麼.............?
先喊先贏?先打先贏?
只要我喜歡!沒什麼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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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2019-9-22 07:15 P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按喇叭應該是要請你注意他
雖然我也很不喜歡這樣的舉動就是了

在繁忙的社會
請邁開腳步大步行走
不然請去無車的鄉下
別人的時間也是時間
一定是有理由才會急著趕路
每個人都想要悠閒生活
但是偏偏我們的社會不允許
也沒有出事
你是要來亂什麼的
我幫警察回答他內心想說的話了
彼此退一步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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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2019-9-22 11:50 P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sctung1027大
別人我是不知道,
但是我個人對於過馬路這些事,
我都會要求自己跟身邊的人盡量快速通過,
尤其是我們這個路口...
早些年常常發生車禍...
甚至我家就有人在過馬路時,
在這個路口被轉彎車撞到,
對方媽媽還恐嚇我們說他們有親戚在做法官,
做筆錄的警局所長是他的球友,
被撞的人送往的那家醫院,
院長跟他是好朋友...
<更正是媽媽不是爸爸,爸爸是台商回來處裡的時候蠻客氣的,
還解釋說他兒子一個月撞了兩個路人,其中一個索賠17萬還在和解中..>

而且這個路口曾經上新聞,
有人遭轉彎車撞擊後,
車主下車把人拖回人行道,
就離開了,也沒幫忙叫救護車...

所以我過這個路口都會很謹慎,也不會在那裡散步...
尤其那個點我是上班休息十分鐘出來買咖啡的,
雖然那天有下雨..但是我還是維持相對的速度,
畢竟要十分鐘左右來回。

至於警察的部分說真的...
因為我不是他,我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很忙....
或許當下他真的很忙,才會那樣回覆吧。

謝謝你的回覆感謝我覺得你說的也是對的,
只是我自己想不開....

[dondondon 在  2019-9-25 01:36 AM 作了最後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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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2019-9-23 10:51 P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社會上這種不公不義的事其實不少,尤其去過其他國家後,發現台灣已經相對好太多了,雖然這種莫名被叭被打.警察是白道流氓,這類的事已經少見在現在台灣,但遇到了還是會很過不去,你如果時間夠,那就陪他們(警察,警察督察,1999,交通隊,民代)慢慢玩。

我呢!沒那種時間,我把時間花在我認為重要的人身上,牠們就當小狗旺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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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2019-9-24 02:48 A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引用:
caw寫到:
我是遇到在T字路口,人行道直走,對象車要左轉快撞到我,
還開窗告訴我他是綠燈,我沒好氣的告訴他,我也是綠燈
而且我是直行,他一句道歉也沒有,直接開走...........無言

多年前遇過類似的情況...
對方車是連減速都沒有直接右轉,那時剛綠燈才踏出一步,左眼瞄到那車,趕快後退...
所以目前是習慣綠燈後,先等一、兩秒看一下左右車子的速度之後再穿越人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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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2019-9-25 01:37 A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引用:
noise寫到:

我呢!沒那種時間,我把時間花在我認為重要的人身上,牠們就當小狗旺旺了!

noise大謝謝你的建議
好像只能這樣處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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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2019-9-28 06:39 P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這個 壞喵 講了 N 遍了。(壞福 對此問題留言過好幾次,但 TWed2k 的搜尋功能還是沒改進,想找自己的主題沒問題,但想找附和別人的留言找不到!熊大 改版一下吧?)

第一:不要讓自己被撞到,縱使是牠錯,倒楣的還是雙方 (尤其是你自己的身體,痛的是你不是牠,對方傷的是車不是人。一個進法院、一個進醫院 (運氣不好就進...)

第二:過馬路還是要有防禦駕駛 (走路) 的觀念,過馬路還是警醒點,像「過街老鼠」左顧右盼總比被壓扁好!

引用:
arsen寫到:

(...前略)
所以目前是習慣綠燈後,先等一、兩秒看一下左右車子的速度之後再穿越人行道


第三:壞喵 狂推像日本有「行人專用時相」,就像「台北市政府附近的路口」全紅燈時只有「人能走,車不能走 (只有非機動的自行車可共走)」,反之其它時相就是「車能走,人不能走」,徹底解決人車交織問題。(不要期待開車的會禮讓行人 3M (公尺?)這種無聊法規限制,駕駛:「我要轉彎你沒看到啊!你走路是不會長眼精啊!」,直接限制「車走人不走,人走車不走!」)

第三法才是徹底解決人車衝突的問題 (直接禁止「人車交織」,而不是「禮讓」),其它靠規範及良心是沒意義的,車主「我『可以走』為什麼還要等慢慢的行人通過?你是不會走快點喔!」其它的車輛的左右轉直行也應該是如此設計。不交織,撞到的機會就極低 (宇宙不變的道理,想想「慧星撞地球」?不遵守號誌的例外,罰重一點吧,但把「禮讓 ??」做為規定或懲罰是不實際的,因為有「模糊空間」。)

但~立委豬公應該沒興趣改這個,且會有一堆人有意見 (尤其是開車的人,說會大大影響交通。日本能,台灣不能!),所以 壞喵 不期待,望樓主「你走路給我小心點」就是。(這句話是良心提醒不是恐嚇唷!縱使是小綠人能走,還是要注意不遵守的人車。)

[badcat 在  2019-9-28 06:59 PM 作了最後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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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2019-9-30 09:42 P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用一句話幫你開示

留侯論說過:千金之子,不死於盜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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