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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新聞] [轉貼]警偷拍登Google maps 網友諷糗斃了   字型大小:||| 
tangier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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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09-11-27 07:28 A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員警偷拍取締交通違規迭生爭議,北市員警遭民眾檢舉,在「禁止行人」的基隆路高架橋取締交通違規,還被Google街景車拍到,照片上傳到Google maps,引發網友熱烈討論,網友諷刺:「這麼愛搶業績,這下子,丟臉丟到全世界了吧!」


員警在制高點偷拍取締交通違規,頻頻引發民怨,警政署還訂出「需著制服」及「採證行為公開」二大原則,但根據Google maps的照片顯示,該路段就位在基隆路與羅斯福路圓環的高架路段,一般行人或機慢車都無法上橋(網址:http://0rz.tw/CaVXu)。


網友指出,取締員警為了開單,竟在沒有慢車道的高架橋邊緣「搏命演出」,搶錢搶成這樣,真的令人嘆為觀止,也有眼尖網友藉由Google maps特有的三百六十度全景照片功能分析指出,員警在偷拍點前還放了二個交通錐提醒車子減速,「顯然搭警車上橋偷拍前,早有準備,不是臨時起意。」


記者請北市交大依據照片,提供取締偷拍的轄區員警所屬單位,交大執法組長李日聰坦承,該轄區屬於北市中正二分局,開單的員警也是該分局交通隊員警,該員警執法方式並未違規,但在高架段執行取締,確實有一定危險性,交大「並不鼓勵」。


台北市中正二分局交通隊長蔡仁華表示,該名員警執法的時間,應該是今年三月,考量該執法地址確有爭議,「已經有很長一段時間沒在那個點拍照了。」


交大執法組表示,逕行舉發的取締點,確實經常遭民眾抱怨,各分局、交大目前取締拍照的地點,都必須先造冊,報准各單位主管核可後,才能進行。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1126/78/1vor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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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09-11-27 09:19 A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哈哈!回去罰寫 冏rz 七億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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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09-11-27 10:09 A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我覺得躲在大賣場的人行道取締騎機車的騎士比較賤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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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09-11-27 12:21 P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這個好笑
警察還懂得轉頭過來看看什麼叫Google取景車~哈!!!
回去先開Google取景車100張罰單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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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09-11-27 12:26 P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引用:
天涯浪子寫到:
我覺得躲在大賣場的人行道取締騎機車的騎士比較賤耶...


還有一種站在單行道~等人逆巷

不過講真的你都不違規~不騎上人行道或逆巷

他們也不會這樣輕鬆就有業績

[cys070 在  2009-11-27 12:29 PM 作了最後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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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009-11-27 12:27 P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沒辦法
業績所在
錢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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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2009-11-27 12:32 P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引用:
cys070寫到:
還有一種站在單行道~等人逆巷

不過講真的你都不違規~不旗上人行道或逆巷

他們也不會這樣輕鬆就有業績

其實您的假設要建立在
1. 這條法律是不是真的放諸四海皆準
2. 員警變成老百姓自己也可以遵守這些規定
其實答案已經呼之欲出
在下曾經去過NOVA買東西
是摩托車喔
晚上也快九點十點了
出來車子硬是被吊走
觀察一下取締的路線→剛好是拖吊車回去的路線因此中標
理論上我停的地方的確是違法
可是他不會找旁邊防火像已經堵死的拖
而是回家順路拖一下這樣
所以員警也是柿子挑軟的吃
沒你想像中那麼偉大
什麼如果你不要犯錯哪會怕被開罰單
講得很漂亮可是換成自己就不一定了

[平凡小任 在  2009-11-27 12:33 PM 作了最後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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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2009-11-27 12:37 P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偷拍是沒啥意見啦 畢竟違法是事實

但是偷拍的場所

這個也太扯了

一般如果站天橋 那就還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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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2009-11-27 12:46 P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引用:
平凡小任寫到:

引用:
cys070寫到:
還有一種站在單行道~等人逆巷

不過講真的你都不違規~不旗上人行道或逆巷

他們也不會這樣輕鬆就有業績

其實您的假設要建立在
1. 這條法律是不是真的放諸四海皆準
2. 員警變成老百姓自己也可以遵守這些規定
其實答案已經呼之欲出
在下曾經去過NOVA買東西
是摩托車喔
晚上也快九點十點了
出來車子硬是被吊走
觀察一下取締的路線→剛好是拖吊車回去的路線因此中標
理論上我停的地方的確是違法
可是他不會找旁邊防火像已經堵死的拖
而是回家順路拖一下這樣
所以員警也是柿子挑軟的吃
沒你想像中那麼偉大
什麼如果你不要犯錯哪會怕被開罰單
講得很漂亮可是換成自己就不一定了

[平凡小任 在  2009-11-27 12:33 PM 作了最後編輯]


偶不覺得警察偉大啦
相對還覺得有些警察滿賤的~執法取締尺度有問題

從有騎車到現在到還沒被開過單
原因就跟我前面講的一樣守法
那些柿子挑軟的吃也找不了我麻煩

[cys070 在  2009-11-27 01:03 PM 作了最後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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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2009-11-27 01:06 P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引用:
cys070寫到:
偶不覺得警察偉大啦
相對還覺得有些警察滿賤的~執法取締尺度有問題

從有騎車到現在到還沒被開過單
原因就跟我前面講的一樣守法
那些柿子挑軟的吃也找不了我麻煩

[cys070 在  2009-11-27 12:52 PM 作了最後編輯]

我老爸也說他沒被開過單(只限於騎摩托車這塊)
不過他有個特色
被攔下來會軟不像我硬梆梆
基本上您應該是沒遇過刁的
而且各地方執法都不太相同
我老哥以前讀台北被開過牌汙
好像罰900
警察用手指一刮有灰塵單就開了哪管你阿婆阿伯
在這情況您真能"守法"嗎?
並不是你"守法"而沒被抓
而是你沒被"逮到"而已
這才是我要argue的部分
基本上道交管理處罰條例搬出來
除非你是專業
不然隨便都可以把你開到滿頭包
而且你不知道警察還有一本大本的規定超詳細
你去監理站繳款他就是翻那本給你看

我隨便講一個就好了
雙黃線
雙黃線應該是不能跨越的
可是我不相信有人一輩子都沒跨越過
除非你是開捷運或火車那路線都固定沒話講
所以因為我守法所以哪可能被抓
那只是一種假象
可以造成你違法的情況可是多到爆
基本上我上次被開單我抗辯那法官也是跟您一樣的調調
他說你要是守法哪會怕被拍
問題是他老兄上班坐的是公務車
公務車就算時速飆到300被開單也跟他一點關係都沒有
話當然可以講的那麼漂亮
要我是那法官我還可以更酷
→打從我考上法官以來上班從沒被開過單

[平凡小任 在  2009-11-27 01:19 PM 作了最後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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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2009-11-27 01:19 P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怎麼會沒被刁過~只是它找不到藉口罰錢
基本上我還很看不起警察咧
要抓我可能要等我開車~一不小心就超速

台北市警察機巴程度你可能不知

在路上連帶個太陽眼鏡都有意見
~把我欄下來臨檢

逆巷我家這邊都警察站在路口聊天等人出現
抓人行道說真的也看多了~大賣場,光華一堆......
一堆兩段式轉灣地方也有埋伏

人都有有可能心存僥倖~當然也會出現那些耍賤和想輕鬆的警察

只能說自己小心點吧~至少我不會跟自己的錢過不去

停車位要抓我違規~它們是沒機會的

[cys070 在  2009-11-27 01:21 PM 作了最後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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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2009-11-27 01:25 P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其實都差不多啦
要罰早把你罰死了
而且我講的牌汙就是台北警察開的
那種你會有藉口跟他抗辯?
根本不可能
他罰單就是寫兩個字→牌汙
然後警察也用手指摳過證明牌汙
這樣就900了
我老哥的故事
機會多的是只是你運氣好沒被贓到而已
不然就是車子騎開不夠多都大眾捷運化了

基本上我路上也遇過那種幾乎不會被開過單的女騎士
她的車永遠都是慢慢的
永遠都非常規矩地走在路上
永遠都是標準標的
可是我保證如果你是一個正常人你不會想待在她的後面
因為她不會出事你會

我家樓下一堆計程車排班
他們技術有沒有很好
他們有沒有很精明
可是偶爾還是有接到單
上次有一個不爽警察開他酒駕去警局前面鳴笛
後來好像錢繳不出來自殺身亡
真要沒接過單幾乎不可能
要嘛單子都往老家送自己根本不會過目
要嘛車子根本不是自己的罰的根本不是自己
要嘛在坐公務車、大眾捷運
要嘛像我一樣現在根本沒什麼在騎車、開車
不然被開的機會實在很多
你郵局、銀行去不去?
他站在門口就可以給你來一張
你把車子放到巷子裡他還是可以給你來一張→妨礙消防車出入
除非你那邊有朋友可以放到朋友家裡或車庫
不然被開只是剛好而已

[平凡小任 在  2009-11-27 01:36 PM 作了最後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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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2009-11-27 01:36 P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運氣好?
偶可不這麼認為

基本那些逆巷,兩段轉,騎人行道去和停車位 多多注意,守法
碰到被罰機率就很低了

至於牌汙~你說的經驗~
偶有空就去清一下~免得那天碰到你說的機巴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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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2009-11-27 01:41 P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引用:
cys070寫到:
運氣好?
偶可不這麼認為

基本那些逆巷,兩段轉,騎人行道去和停車位 多多注意,守法
碰到被罰機率就很低了

至於牌汙~你說的經驗~
偶有空就去清一下~免得那天碰到你說的機巴警察

其實不只牌汙
建議你有機會的話去看監理所那本細則
那本看完你應該是不用騎車或開車了
因為世界上根本沒有那種完美駕駛
而且講難聽點
法律也是要環境去配合的
台灣的道路概況你真的照完美駕駛去RUN
死一百次都不夠用

至於牌汙
除非你像人家計程車前面有個雨刷還可以在那邊刷刷刷
不然隨便摸都是"牌汙"
更何況雨刷刷久了也會髒
越刷會越髒
講牌汙就是告訴你根本沒有所謂守法的人
每個都馬是違法只是沒被贓到而已
就那麼簡單
像我家是開車行的
警察可以開占用道路騎樓→可能是600或1200
可是他也可以開車行占用道路或騎樓或以道路騎樓做工作場所→變罰2400
所以要怎麼罰都是看他們
要盯死你也太簡單
因為都可以連續罰
換句話說假如有一天你安全帽被幹走
沒辦法光頭回家先來一張
然後只要你回家路上的警察都可以再開
根本是沒完沒了
像之前台中市有名的酒店
不知道老闆娘還誰得罪了市政府
市政府也不用怎麼做
每天都派大批警察去店門口"維安"
他也不用給你開單
每天在那邊站崗就好你業績就自動下滑了
聽說沒多久酒店自己就認錯了
就算一開始自認沒錯到頭來還不是得乖乖認錯

[平凡小任 在  2009-11-27 01:53 PM 作了最後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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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2009-11-27 01:53 P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小任兄覺得你扯遠啦
你說的守法是教科書上那種
當然是理想化

偶說的守法就是盡量遵守~能不違規就不違規
那些常看人被抓的~你還要心存僥倖,被抓也怨不得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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