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投票標題: [閒話家常] 玻璃娃娃事件判決後.各位大大愛心有沒有改變  (單選) 投票人數: 89 [參與投票的會員]
以後決不出手幫忙   26 (29.21%)
一本初衷.幫忙到底   4 (4.49%)
不一定.看情況而定   59 (66.29%)


  可打印版本 | 推薦給朋友 | 訂閱主題 | 收藏主題 | 純文字版  


 
 71  5/5  <  1  2  3  4  5 


 
主題: [閒話家常] 玻璃娃娃事件判決後.各位大大愛心有沒有改變   字型大小:||| 
  本主題由 ags 於 2011-7-5 07:46 PM 關閉 
趙雲
該會員已被刪除

 . 積分:
 . 文章:
 . 收花: 支
 . 送花: 支
 . 比例:
 . 在線: 小時
 . 瀏覽: 頁
 . 註冊:
 . 失蹤:
#61 : 2005-9-5 10:06 AM     只看本作者

不要分啦!把他當做洩慾工具好了!竟然免錢呀!反正他劈你!你就背著他劈他!這樣想就不用難過了!

對不起!按太快回錯了!原諒我吧!我沒有要洗版的意思....

[趙雲 在 2005-9-5 05:20 PM 作了最後編輯]



[如果你喜歡本文章,就按本文章之鮮花~送花給作者吧,你的支持就是別人的動力來源]
本文連接  
新增/修改 爬文標記
neco
論壇第一喵
等級: 22等級: 22等級: 22等級: 22等級: 22等級: 22


 . 積分: 5120
 . 精華: 1
 . 文章: 9058
 . 收花: 37418 支
 . 送花: 63251 支
 . 比例: 1.69
 . 在線: 1682 小時
 . 瀏覽: 82685 頁
 . 註冊: 8206
 . 失蹤: 5933
#62 : 2005-9-5 10:17 AM     只看本作者


引用:
趙雲寫到:
不要分啦!把他當做洩慾工具好了!竟然免錢呀!反正他劈你!你就背著他劈他!這樣想就不用難過了!


亂回一通...想洗版也不用這樣吧



[如果你喜歡本文章,就按本文章之鮮花~送花給作者吧,你的支持就是別人的動力來源]
本文連接  
檢閱個人資料  發私人訊息  Blog  新增/修改 爬文標記
MU
版主
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
驢的傳人-驢騎士

今日心情

 . 積分: 766
 . 精華: 12
 . 文章: 5248
 . 收花: 3153 支
 . 送花: 1999 支
 . 比例: 0.63
 . 在線: 612 小時
 . 瀏覽: 6230 頁
 . 註冊: 7447
 . 失蹤: 14
 . 台中的阿土伯
#63 : 2005-9-5 10:26 AM     只看本作者


引用:
趙雲寫到:
不要分啦!把他當做洩慾工具好了!竟然免錢呀!反正他劈你!你就背著他劈他!這樣想就不用難過了!

看來應該回錯文了!.....難怪會換那麼多的主公!....諸葛孔明的愛將"馬謖",就是因為大意失街亭!才會被砍頭的........

[MU 在 2005-9-9 07:55 PM 作了最後編輯]



[如果你喜歡本文章,就按本文章之鮮花~送花給作者吧,你的支持就是別人的動力來源]
本文連接  
檢閱個人資料  發私人訊息  Blog  新增/修改 爬文標記
abey
銀驢友〔中級〕
等級: 13等級: 13等級: 13等級: 13
Agnostic Spiritualism

 . 積分: 659
 . 文章: 1103
 . 收花: 5471 支
 . 送花: 12993 支
 . 比例: 2.37
 . 在線: 3868 小時
 . 瀏覽: 46778 頁
 . 註冊: 7430
 . 失蹤: 1679
 . 五十米深藍
#64 : 2005-9-5 05:40 PM     只看本作者


引用:
Acute寫到:

引用:
edsion寫到:

引用:
abey寫到:


一點小小的意見
無法接受家人死亡 而沒有人為此負責 而訴諸法律 求取正義
----->這屬於"刑事法"部分 是非對錯 雖然可議 但手段可以理解
至於 請求損害賠償
----->這屬於"民事法"部分 動機就令人無法接受了 至少個人在下小弟我 就很難接受了

我想 整個判決結果 最令人感到錯愕的 也是賠償金的部分
 

  


哀家也無法認同"賠償金" 的部份 !

但 , 哀家要註解一下 , 陳家在民事部份並不會真的要拿這筆錢 ! 這點 , 已有報導証實 ,

玻璃娃娃/協會聲援陳同學 溝通後顏家表示不會向陳拿錢 2005

(必需要特別提醒大家 , 免得誤會更深 ! )
 
 


那是因為輿論嚴厲抨擊之後, 他才改口的
判決剛下來, 顏家那種得意忘形的樣子, 根本不像不拿錢的樣子好不好
so, 別被他們的演技所騙, 這才是真的, 呵

Acute.


神童大大的看法 我很贊成
如果真的不想要錢 一開始就不該打民事求償的官司 而只打刑事部分
或者求償新台幣一元 ----> 李敖常這麼搞
那麼 我就相信 動機是正義 而不是錢..........



[如果你喜歡本文章,就按本文章之鮮花~送花給作者吧,你的支持就是別人的動力來源]
本文連接  
檢閱個人資料  發私人訊息  Blog  新增/修改 爬文標記
poliu
銀驢友〔中級〕
等級: 13等級: 13等級: 13等級: 13


 . 積分: 560
 . 文章: 1627
 . 收花: 4403 支
 . 送花: 5477 支
 . 比例: 1.24
 . 在線: 3912 小時
 . 瀏覽: 38651 頁
 . 註冊: 8203
 . 失蹤: 414
 . Taiwan-Tainan
#65 : 2005-9-5 07:00 PM     只看本作者


引用:
abey寫到:
神童大大的看法 我很贊成
如果真的不想要錢 一開始就不該打民事求償的官司 而只打刑事部分
或者求償新台幣一元 ----> 李敖常這麼搞
那麼 我就相信 動機是正義 而不是錢..........


我也覺得求償金額太高...
不過如果真的求償新台幣一元的話...
台灣的媒體可能會這樣報~
玻璃娃娃的命只值1元?



[如果你喜歡本文章,就按本文章之鮮花~送花給作者吧,你的支持就是別人的動力來源]
本文連接  
檢閱個人資料  發私人訊息  Blog  新增/修改 爬文標記
CADDIE
銀驢友〔中級〕
等級: 13等級: 13等級: 13等級: 13


今日心情

 . 積分: 623
 . 文章: 2788
 . 收花: 4821 支
 . 送花: 11048 支
 . 比例: 2.29
 . 在線: 2208 小時
 . 瀏覽: 21203 頁
 . 註冊: 8183
 . 失蹤: 1088
 . 火力支援小組
#66 : 2005-9-9 12:22 AM     只看本作者


引用:
neco寫到:

引用:
趙雲寫到:
不要分啦!把他當做洩慾工具好了!竟然免錢呀!反正他劈你!你就背著他劈他!這樣想就不用難過了!


亂回一通...想洗版也不用這樣吧

來人吶
把"子龍"押下去斬了



[如果你喜歡本文章,就按本文章之鮮花~送花給作者吧,你的支持就是別人的動力來源]
本文連接  
檢閱個人資料  發私人訊息  Blog  新增/修改 爬文標記
aben321
鐵驢友〔初級〕
等級: 4


 . 積分: 37
 . 文章: 68
 . 收花: 337 支
 . 送花: 175 支
 . 比例: 0.52
 . 在線: 720 小時
 . 瀏覽: 1160 頁
 . 註冊: 7033
 . 失蹤: 320
#67 : 2005-9-9 12:27 AM     只看本作者

不管如何,還是要先保護自己為最重要...
因為你真的無法確保幫了忙,「絕對不會發生意外」...
所以社會真的會越來越冷漠.. 無言...



[如果你喜歡本文章,就按本文章之鮮花~送花給作者吧,你的支持就是別人的動力來源]
本文連接  
檢閱個人資料  發私人訊息  Blog  新增/修改 爬文標記
0731flst
鐵驢友〔中級〕
等級: 5等級: 5


今日心情

 . 積分: 46
 . 文章: 45
 . 收花: 253 支
 . 送花: 201 支
 . 比例: 0.79
 . 在線: 2921 小時
 . 瀏覽: 9012 頁
 . 註冊: 7446
 . 失蹤: 7
#68 : 2005-9-9 06:21 AM     只看本作者

這個社會的價值  就是被那些爛法官給玩爛的


[如果你喜歡本文章,就按本文章之鮮花~送花給作者吧,你的支持就是別人的動力來源]
本文連接  
檢閱個人資料  發私人訊息  Blog  新增/修改 爬文標記
edsion
銀驢友〔初級〕
等級: 12等級: 12等級: 12
    阿 灰 伯

今日心情

 . 積分: 497
 . 文章: 823
 . 收花: 3079 支
 . 送花: 183 支
 . 比例: 0.06
 . 在線: 189 小時
 . 瀏覽: 2280 頁
 . 註冊: 7386
 . 失蹤: 3937
 . 小 鎮 裡 的 '愚 人 碼 頭
#69 : 2005-9-10 07:31 AM     只看本作者


引用:
abey寫到:
神童大大的看法 我很贊成
如果真的不想要錢 一開始就不該打民事求償的官司 而只打刑事部分
或者求償新台幣一元 ----> 李敖常這麼搞
那麼 我就相信 動機是正義 而不是錢..........




哀家也認同各位的看法 !!

若是只要求公道 ,  根本就不該打民事官司
更何況該學生自身的家庭清寒 (應該向校方)

但 , 他們打消原意 , 不拿錢了 .... ,
這就是"輿論" , 就是我們大眾對於此事件的該有功能 !!

大家該討論的不是 "你的改心有沒有改變" ...
(停止付出愛心是一種病態 , 會傳染的)

哀家想表逹的重點是 , ...
不該因此喪失人性 , 若輿論可以讓人對此事件原告產生"恨意" , 那才是罪過...


引用:
poliu寫到:
我也覺得求償金額太高...
不過如果真的求償新台幣一元的話...
台灣的媒體可能會這樣報~
玻璃娃娃的命只值1元?


病態的禍頭就是媒體 , 一開始就誤導民眾  , 散播傳染病
如您說的 , 俺預測也會是這樣 !



[如果你喜歡本文章,就按本文章之鮮花~送花給作者吧,你的支持就是別人的動力來源]
本文連接  
檢閱個人資料  發私人訊息  Blog  新增/修改 爬文標記
woooooolin
銀驢友〔中級〕
等級: 13等級: 13等級: 13等級: 13


十週年紀念徽章(二級)  

今日心情

 . 積分: 581
 . 精華: 5
 . 文章: 1199
 . 收花: 3955 支
 . 送花: 9506 支
 . 比例: 2.4
 . 在線: 2122 小時
 . 瀏覽: 17292 頁
 . 註冊: 7405
 . 失蹤: 383
 .  TWed2k-DVD幫AV組
#70 : 2005-9-13 01:55 AM     只看本作者


引用:
poliu寫到:
[quote]abey寫到:
神童大大的看法 我很贊成
如果真的不想要錢 一開始就不該打民事求償的官司 而只打刑事部分
或者求償新台幣一元 ----> 李敖常這麼搞
那麼 我就相信 動機是正義 而不是錢..........


就是因為免錢的刑事輸了
才去打要收裁判費的民事官司
學校非人哉
一定要找人當被告
所以才找倒楣的李,還有老師等,
反正新聞炒過就算了
下一次再炒起來應該是三審定讞
玻璃輸了就會哭夭司法不公
玻璃贏了不管如何絕對是拿錢先,口頭承諾哪算數呀
現代人都把發誓當屁了,簽約都會毀約呢



[如果你喜歡本文章,就按本文章之鮮花~送花給作者吧,你的支持就是別人的動力來源]
本文連接  
檢閱個人資料  訪問主頁  發私人訊息  Blog  新增/修改 爬文標記
趙雲
該會員已被刪除

 . 積分:
 . 文章:
 . 收花: 支
 . 送花: 支
 . 比例:
 . 在線: 小時
 . 瀏覽: 頁
 . 註冊:
 . 失蹤:
#71 : 2005-9-13 10:42 AM     只看本作者

其實只要罰學校就好了!
他的安全設施沒做好!
這樣就不會挨批了!



[如果你喜歡本文章,就按本文章之鮮花~送花給作者吧,你的支持就是別人的動力來源]
本文連接  
新增/修改 爬文標記

 71  5/5  <  1  2  3  4  5 
   



 



所在時區為 GMT+8, 現在時間是 2024-11-16 11:41 AM
清除 Cookies - 連絡我們 - TWed2k © 2001-2046 - 純文字版 - 說明
Discuz! 0.1 | Processed in 0.030466 second(s), 7 queries , Qzip disabl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