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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vinson
開墾隊隊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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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2009-7-28 10:37 PM
只看本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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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花
(11)
送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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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今年初剛結婚
我在桃園,另一半在台中
雖然不遠(開車大約2小時)
但交往到現在也過了約4年才決定結婚
不過結婚半年多,我依然在桃園上班,另一半依然在台中上班
原因是一開始對方家長根本對我沒好感
交往4年才讓對方家長改觀
為了讓對方家長衝擊最小,才採用這種方式
不過卻苦了另一半!
因為懷孕真的需要另一半在身邊!!
我建議,交往可!但是要結婚,請務必一定要讓雙方家長認可!
年紀輕時認為只要兩人喜歡就可以
等到要結婚才知道,沒有雙方家長的同意,在台灣除非以後老死不相往來,不然真的是兩個家庭的事!
請樓主慢慢想辦法讓對方家長同意!
其他的是真的只是小事,都可以解決,最差的打算就是撐久一點
相互勉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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