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valkytie寫到:
(...引言過多略)
就算有護身符
好心卻被告仍然不是一件快樂的事
就算最後官司打贏了,中間過程花的心力、時間,一定對日常生活造成影響
如果人沒救回來
媒體還會報導說你過失殺人不用負責,恐龍法官亂判之類的
不是每個身邊的人都可以辨別媒體給的訊息到底是不是對的
雖然這個想法不好,遲早自己也會有報應
但是在台灣保護自己最好的方式就是不救人
嗯,就像王鼎均在「人生試金石」書中所言,當那個好心人在車禍救人被誣陷告上法院,而四處詔告大家不要多事時,而當某天自己也車禍受傷時,卻沒有人要救,因為每個經過的人都記得他說的故事。(這時就不要抱怨為什麼沒人要救你,因為你也是冷漠的哪一個。)
壞喵 認為自己在必要時還是會幫忙,因為壞喵 不想在哪天也躺在哪邊時,也是沒人要救 (就是你說的「報應」啦!)。但你可以更聰明一點,幫自己做証據 (先打 110/119、行車記錄器、手機或監視器錄影/照像、跟一票人一起幫忙...等),順便可以請教傷者,自己是用什麼撞的?(即對方要誣陷的話,那就要圓更多的謊。壞喵 沒有開車,難道用貓掌?)
如果對方堅持要告,那 壞喵 會告訴法官說,對方要求償多少,自己也求償多少。但 壞喵 會告訴法官若 貓 官司贏了,除了律師費和上法院的基本開銷扣除後,其餘的全捐出去。(無私就無敵!)
而對方若之後反悔不求償,那自己也徹告。
(你要兇,壞喵 會更兇;你釋出善意,那 壞喵 也釋出善意,即強迫對方要釋出善意,越兇越吵是越沒有東西可拿,以免慣壞那些「死孩子」。)
「行善不求回報,只求不要恩將仇報。」
再說一句:「壞喵 不想當躺在那邊沒人救的 貓,所以 壞喵 必要時還是會救 人,但要懂得自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