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JQJQ寫到:
有意思的圖片
義賣原本就是無償成本,
今天打著買一件衣服捐 100 這算義賣嗎? 100 是公益沒錯,但 480 可不是公益的部分,
人事成本以及材料成本都算進去,自己當老闆
更別說連題都沒提,只說是義賣,一般來說義賣所得是全數捐出,怎麼搞得跟政府一樣,
921 大地震的捐款也被當成人事成本支出。
何不... ???? 基金會自己搞不就得了,找藝人免費站台,何必透過轉介,平白多出人事成本。
有些廠商不是打著,你買了這項產品,自動捐出多少錢
很扯...
法律也沒規定做公益不能順便節稅啊,他不犯法,至少...所以他覺得自己很冤枉.
法律這樣設計,本來就是鼓勵有錢人節稅又能順手做公益,一舉兩得. 他不肯認了這做公益(順便節稅又...發財???最後這點這我不知道有沒有)的嘲諷...事情就鬧大了.
話說...黑甚麼的人那一掛痞子,我通通都討厭極了. 然而這時代這種人就該當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