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rainwen寫到:
看罪名也還好.....只是未作限制,讓未成年青少年得以輕易上站瀏覽,如此而已
下次改進就好.......
其實台灣法律對色情也沒限制那麼多,比較嚴重的是不能賣淫跟在公眾環境散播色情資訊;
只要做好規範,不讓未成年人可任意接觸到就OK
反而我覺得問題比較大的是版權問題,站長所販賣的應該都是未獲得授權的產品......
版權?
很難吧?
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的要罰
只有新聞局通過審核的才能合法販賣?
一來我們跟日本沒有邦交,二來這種東西台灣還沒有辦法讓他搬上檯面
如果你有看過新聞局核可的成人光碟就知道
馬賽克打的有夠大,一片新品要價250
沒想到辛辛苦苦長到20歲了卻沒辦法得到應有的尊重...XD
與其看新聞局核可的不如看網路的或海外版的還比較能爽到
看新聞局的沒爽到還好搞不好還會傷身...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