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莎琳寫到:
所謂的警察,你要說它辛苦,的確不好幹,你要說它涼,很多事警察都想大化小,小化無,能少一事是一事!!
警察協助人民提告,他們不會被當成是功績,也沒有實質的收入,當然如果你帶記者去送錦旗之類的,警察可能會比較幫樂意幫忙,如果再加碼送個感謝禮金,那服務更是沒話說.....
多數人當警察並不是正義感爆棚,想要伸張正義才去報考,而是為了吃上公家飯!!
莎琳
謝謝你的回覆,
其實我也不是覺得警察很涼啦,<其實我們家族至少有三個當警察>
只是這一年來遇到兩次上警局的事件,
一次是半夜在河堤旁的工業區裡被一個制服兩個便衣的警察從後面追上來臨檢,
對方沒出示證件,制服那個隨意搶我皮夾去翻,
兩個便衣很年輕像替代役那種在一旁一直竊笑。
翻完我皮夾後就離開了.....
後來我跟上騎在我前面的老人家,
他跟我說最好去警察局問一下為什麼他隨意搶你皮夾去翻?
我去到警局,對方一開口就說:晚上十二點後就沒有便衣刑警的配置,
然後扯了一堆,要我自己想辦法..........
最後上到分局去,結論就是:自己想辦法,因為臨檢是合法的,至於為什麼有便衣半夜臨檢?
巡邏配置表上沒寫,他們也不知道誰出去臨檢?
我還要感謝便衣特地出來臨檢保護我安全,看我皮夾有沒有少東西....
這次呢.....
警察全部都丟法律條文給我.....
簡單說就是我沒被撞到所以愛莫能助,
至於開單的問題也是丟法律條文給我,
要我自己想辦法檢舉開單,
最後有位好心的警察老實告訴我,
依照法規規定,
他們要是開單,那張罰單一定會被抗告成功,
將來類似的案子會因此爭議很多,而且抗告成功他們要自行吸收一些費用,
聽到這裡不虎爛的,我馬上跟打電話來的先生,說了句:謝謝。
我可能比較不切實際啦,我這兩次都以為會遇到像電視劇裡那種熱血警察,
我忘了他們單純只是想混口飯而已,所以期望太大失望也大,
但是他們也沒失職啦,
畢竟他們是依工作準則做事,
就像那天新聞,新竹某私人停車場,
車子挨撞,報警警方不受理,
最後上了新聞,警方才出面說已經在處裡。
他們前面不受理,是合法的喔,
後面出來是為民服務喔。
說那麼多我只是想表達我認同你最後說的那句話,謝謝你的意見,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