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yang3642寫到:
您的說法只是把第一個當基準......把另外2個出現和第1 個相同機率算出來
另外那個教授的說法....則是把第1個也一並算入機率內..................
坦白說....學校教得我忘的差不多了..............
擲三枚銅板....這個我真的忘了.......不會算
[yang3642 在 2010-10-15 05:51 PM 作了最後編輯]
我不是叫你算,我是叫你做實驗,實驗一做,結果就出來了,不需要再去鑽牛角尖。
你的想法是錯誤的,你再仔細想想。不要怕錯誤就丟臉,要比丟臉,那個教授比你丟大了。
我再說一次吧:
三個小孩同一天出生的機率:1*(1/365)*(1/365)
三個小孩都在 10/10 出生的機率:(1/365)*(1/365)*(1/365)
你知道這差別在哪嗎?不論三個小孩都在一年中的任何一天生日,都符合「三個小孩同一天出生」的情況。
但第二種算法是不能應用在這種情況上的,因為犯了人本原理的毛病。所以這不是什麼不同定義,數學哪有什麼同命題不同定義,這只是一種錯誤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