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ricshliao寫到:
我認為, 沒必要去區別同性戀或是一般人. 大家都是人, 沒有一般或不一般的差別. 我是以(我自以為是)人的觀點去看待同性戀的議題. 不管是不是同性戀者, 都應該以[人]為出發點來討論這個議題.
至於你說的理性選擇或效用選擇, 我認為那是沒意義的. 如果理性選擇的結論不能得出尊重少數人, 而是得出容許岐視少數人的結論, 那這只是披上理性選擇外衣的討論罷了.
或許, 我應該建議有心想思考這個議題的人, 先假設不知道自己是誰(不知道自己是否為同性戀, 也不知道自己的親朋好友誰是或誰不是), 再來思考在這種情況下, 你會希望這個社會用什麼態度來面對同性戀.
隨著時代演進, 在現代, 人人生而平等已經是不證自明, 不需要討論就有答案的事了. 一百年前, 美國女性是沒有投票權的. 在今天, 難道我們還需要討論女性為什麼可以有投票權嗎? 現在回頭去看美國女性投票權的演變, 只會覺得很可笑, 一件明明就是再正確都不過(以現在的觀點)的事, 卻在美國建國後花了一百多年才爭取到. 同性戀的事也是一樣.
[ericshliao 在 2014-8-22 03:46 PM 作了最後編輯]
確實在理想狀態下,都從人出發是好的討論方式,但在真實的社會運作下,這樣的出發多半無法讓所有人接受。
就像您指稱人生而平等也是理論的學說,人真生而平等?不是的。從實踐上我們發現,就個體而言有天賦問題,就社會階層有權力問題。
因此所謂理性考量就是專注現實利益而非理論上的、形上的、情感的、衝動的.....。
理性選擇重點在於實踐上的分析,而非理論上的分析;單純理論上的分析稱為理性或形上學,而理性選擇本身是一種實踐的分析。
現在我們回過頭來討論提出的假設問題,如果身處在父權社會,且我是女生,只憑衝動而沒有任何家庭支持,公開挑戰父權社會在實踐上是不明智的,
因為這會害自己遭殃、流落街頭、被排擠;我們能在父權下所作的,也只是宣傳而非站出來表態,除非我們願意為信念犧牲的想法是自己的最大利益。
從上面論述得知,或許我注重的是實踐上的問題而非理論上的問題。
[ALIEX 在 2014-8-22 05:33 PM 作了最後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