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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郭良傑/台北報導】 前台北市刑大偵查佐詹元昌,任職期間,因簽賭職棒輸了大筆錢剛調市刑大為力求表現,竟「養線民合夥販毒」,假藉其擔任警察職務上機會連續販毒。高等法院昨日撤銷一審十年有期徒刑的判決,重判他三個無期徒刑,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這項改判,讓提出上訴的詹元昌虧大了。 詹元昌(卅七歲)利用線民共同販毒案,嚴重破壞警譽,犯後又否認犯罪,被檢方起訴求刑廿年,一審士林地院依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罪,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十年,案由高院審理,合議庭以他身為執法人員,知法犯法,改判重刑。 高院審理後認為,詹元昌如果不是因為擔任台北市刑大偵查佐的身分,不可能結識毒販呂芳榮(另案審理中),而得知呂芳榮有購毒的管道及來源,呂芳榮更不可能與詹元昌共同出資購毒,詹元昌連續三次販毒,顯然是假藉擔任警察職務上的機會。 高院認定,詹元昌三次販毒共賺取八十五萬元的不法獲利身為警務人員,不知潔身自愛,竟販毒牟利,影響所及,非僅他人生命及身體受害,社會、國家也無法避免,為害甚鉅,事後又飾詞否認犯行,量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以示懲儆。
這篇新聞額外諷刺
或許與打假球有關,賭客壓大,通常組頭作弊開小
這條子賣三次才得85萬
球員打假球有錢拿又有車子開,又有女人可幹,刑事責任還遠小於販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