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可打印版本 | 推薦給朋友 | 訂閱主題 | 收藏主題 | 純文字版  


 
 16  1/2  1  2  > 


 
主題: [新聞] [新聞]詐團聲請支付命令 婦背債5千萬   字型大小:||| 
gallo
銅驢友〔高級〕
等級: 10等級: 10等級: 10


十週年紀念徽章(五級)  

今日心情

 . 積分: 161
 . 文章: 171
 . 收花: 1329 支
 . 送花: 2639 支
 . 比例: 1.99
 . 在線: 680 小時
 . 瀏覽: 21347 頁
 . 註冊: 4762
 . 失蹤: 61
#1 : 2014-1-18 08:17 A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靠   這真得太離譜了 不得不小心啊朋友  

詐騙集團僅憑一紙「未寄出的存證信函」向法院聲請發出「支付命令」,就讓黃姓婦人背負近五千萬債務,導致她財產全數遭扣押,連吃飯錢都沒有。她昨天由立委江啟臣陪同開記者會,哽咽表示活到這把歲數竟遇到這種事,很想走上絕路。

熟悉強制執行的法官指出,黃婦案例十分不合理,負責強制執行的司法事務官或法官,可要求債權人再提出相關資料,債權人若因此避不見面,司法事務官或法官即可駁回債權人以支付命令聲請的強制執行,再啟封被查封的不動產或撤銷扣押的動產。

司法院表示,債務人收到支付命令請求時,不必附任何理由就可提起異議,阻止支付命令成立;司法院會加強宣導,讓民眾知道遇到不明債務支付請求,一定要在廿天內表示不同意見,以免財產權受侵害。

黃姓婦人前年九月曾在一周內四度接獲以檢察官、監管科、執行處等名義寄發的假公文,指其健保卡、身分資料遭冒用;她先後領出兩百零七萬元交付詐騙集團。警方在歹徒第五次取款時逮捕車手。

去年八月黃婦收到法院核發的「支付命令」,指她投資借款積欠四千九百多萬元,她自認沒向人借錢,以為又是詐騙集團偽造的假公文,不予理會。不料,因她未在廿天內提出異議,支付命令生效,詐騙集團依此聲請法院強制執行,她的財產全數遭扣押。

黃婦的委任律師陳居亮表示,支付命令能讓擁有正當債權的民眾迅速請求款項,立意良善但核發條件寬鬆,只要花五百元就能向法院聲請核發;有些歹徒捏造債務金額僅數萬元,待支付命令生效後就告訴被害人花錢請律師更貴,藉此詐財。律師打算替黃婦提出詐欺的刑事告訴。

刑事警察局表示,防詐騙專線並未接獲類似個案,但會加強宣導。江啟臣說,將提案修民事訴訟法,讓未來聲請支付命令須提出具體陳述及佐證資料,避免法院淪為詐騙集團幫凶;司法院官員說,實務上已有法官、司法事務官會做此要求,黃婦案的承辦人員若找債權人提供進一步資料,或許可讓詐騙集團知難而退。

全文網址: 詐團聲請支付命令 婦背債5千萬 | 利字當頭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4/8433492.shtml#ixzz2qhkLCngy
Power By udn.com



[如果你喜歡本文章,就按本文章之鮮花~送花給作者吧,你的支持就是別人的動力來源]
本文連接  
檢閱個人資料  發私人訊息  Blog  新增/修改 爬文標記
badcat
銀驢友〔初級〕
等級: 12等級: 12等級: 12
壞喵

 . 積分: 541
 . 精華: 3
 . 文章: 837
 . 收花: 3874 支
 . 送花: 982 支
 . 比例: 0.25
 . 在線: 3330 小時
 . 瀏覽: 62312 頁
 . 註冊: 7457
 . 失蹤: 390
#2 : 2014-1-18 11:50 A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嗯~再來呢?法院是否還是要繼續強制執行「支付命令」嗎?(喵喵 比較有興趣的是後續?)

(以下為假想說詞,請勿認真!)
法院發言人:「本院知道這極不合理,但因『於法有據』,還是要強制執行!」(天啊!被騙的是你法院吧!?幹嘛把法院本身的過錯叫無辜的小老百姓承擔?如果真的這樣,那詐騙集團應該爽翻了吧!此為「法院認可」的「合法詐騙行為」,並且法院自己還是車手從犯?苦笑!)

[badcat 在  2014-1-18 12:13 PM 作了最後編輯]



[如果你喜歡本文章,就按本文章之鮮花~送花給作者吧,你的支持就是別人的動力來源]
本文連接  
檢閱個人資料  發私人訊息  Blog  新增/修改 爬文標記
CTR
青銅驢友
等級: 11等級: 11等級: 11等級: 11


 . 積分: 349
 . 文章: 1207
 . 收花: 2916 支
 . 送花: 1517 支
 . 比例: 0.52
 . 在線: 1631 小時
 . 瀏覽: 7300 頁
 . 註冊: 8044
 . 失蹤: 772
#3 : 2014-1-18 12:55 P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歡迎看看北台灣的GTA場景.
Google 新竹 毆打Google 桃園 毆打

法院不敢動財團.警察不敢抓壞人.
債務怎麼認定?
違約怎麼認定?
犯罪怎麼認定?



[如果你喜歡本文章,就按本文章之鮮花~送花給作者吧,你的支持就是別人的動力來源]
本文連接  
檢閱個人資料  發私人訊息  Blog  新增/修改 爬文標記
resetchen
白銀驢友
等級: 15等級: 15等級: 15等級: 15等級: 15


 . 積分: 1478
 . 文章: 2077
 . 收花: 12932 支
 . 送花: 15112 支
 . 比例: 1.17
 . 在線: 3003 小時
 . 瀏覽: 100733 頁
 . 註冊: 5720
 . 失蹤: 59
 . 台灣-台中
#4 : 2014-1-18 04:11 P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引用:
badcat寫到:
嗯~再來呢?法院是否還是要繼續強制執行「支付命令」嗎?(喵喵 比較有興趣的是後續?)

(以下為假想說詞,請勿認真!)
法院發言人:「本院知道這極不合理,但因『於法有據』,還是要強制執行!」(天啊!被騙的是你法院吧!?幹嘛把法院本身的過錯叫無辜的小老百姓承擔?如果真的這樣,那詐騙集團應該爽翻了吧!此為「法院認可」的「合法詐騙行為」,並且法院自己還是車手從犯?苦笑!)

[badcat 在  2014-1-18 12:13 PM 作了最後編輯]

應該這麼說,我因為如果接到支付命令後二 十天內沒有異議的話,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五百二十一條的規定,這樣的效果就等於對方收到一份確定的敗訴判決。這代表著對方可以進而請求法院"強制執行"我的財產來還對方錢。也就是說沒有支付命令的存在了,



[如果你喜歡本文章,就按本文章之鮮花~送花給作者吧,你的支持就是別人的動力來源]
本文連接  
檢閱個人資料  發私人訊息  Blog  新增/修改 爬文標記
bhunji
銀驢友〔中級〕
等級: 13等級: 13等級: 13等級: 13
Tast

 . 積分: 785
 . 文章: 926
 . 收花: 7307 支
 . 送花: 54102 支
 . 比例: 7.4
 . 在線: 2783 小時
 . 瀏覽: 13836 頁
 . 註冊: 6936
 . 失蹤: 1235
#5 : 2014-1-18 04:23 P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後續確實很重要.........
就是不知道最後會怎麼處理...



[如果你喜歡本文章,就按本文章之鮮花~送花給作者吧,你的支持就是別人的動力來源]
本文連接  
檢閱個人資料  發私人訊息  Blog  新增/修改 爬文標記
yabeweb
驢有所悟
等級: 3等級: 3


今日心情

 . 積分: 17
 . 文章: 80
 . 收花: 58 支
 . 送花: 85 支
 . 比例: 1.47
 . 在線: 449 小時
 . 瀏覽: 8709 頁
 . 註冊: 7302
 . 失蹤: 68
 . tpe
#6 : 2014-1-18 04:48 P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我很好奇如何佐證有欠錢的證據!!有借條嗎?還是隨便呼巄都可以!!
果這樣那亂槍打鳥.長期不在家的人不就嘿嘿嘿......!!!



[如果你喜歡本文章,就按本文章之鮮花~送花給作者吧,你的支持就是別人的動力來源]
本文連接  
檢閱個人資料  發私人訊息  Blog  新增/修改 爬文標記
ericshliao
銀驢友〔高級〕
等級: 14等級: 14等級: 14等級: 14


今日心情

 . 積分: 849
 . 精華: 2
 . 文章: 1589
 . 收花: 7188 支
 . 送花: 5723 支
 . 比例: 0.8
 . 在線: 5412 小時
 . 瀏覽: 20831 頁
 . 註冊: 6988
 . 失蹤: 3489
#7 : 2014-1-18 04:52 P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法院(如果它是人的話)心裡想:
立法院制定的法律就是規定有支付命令這樣的制度,債權人依法定程序來聲請發支付命令,只要符合規定,我就得發,如果不發,變成是我違法,到時誰來扛這責任? 難道有人會站出來說,「你不發支付命令,幹得好,幫你加薪,記嘉獎」嗎? 如果覺得支付命令的制度有問題,就去修法嘛...幹嘛把責任怪到法院頭上...


確定的支付命令和確定的判決有同一效力,後面的強制執行程序會繼續走下去。債務人要救濟就得趕快提起再審之訴(以推翻確定的支付命令),並且聲請停止強制執行。但能不能停止強制執行程序,還不一定,為求保險,最好是提供擔保來聲請停止執行。不過,訴訟費、律師費、擔保金都是跑不掉的了。

天知道事實是不是真的像報導說的那樣,是詐騙者偽造債權。萬一債權是真的,婦人真的有欠這筆債,但是不想還,那怎麼辦?

[ericshliao 在  2014-1-18 04:57 PM 作了最後編輯]



[如果你喜歡本文章,就按本文章之鮮花~送花給作者吧,你的支持就是別人的動力來源]
本文連接  
檢閱個人資料  發私人訊息  Blog  新增/修改 爬文標記
resetchen
白銀驢友
等級: 15等級: 15等級: 15等級: 15等級: 15


 . 積分: 1478
 . 文章: 2077
 . 收花: 12932 支
 . 送花: 15112 支
 . 比例: 1.17
 . 在線: 3003 小時
 . 瀏覽: 100733 頁
 . 註冊: 5720
 . 失蹤: 59
 . 台灣-台中
#8 : 2014-1-18 05:18 P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引用:
yabeweb寫到:
我很好奇如何佐證有欠錢的證據!!有借條嗎?還是隨便呼巄都可以!!
果這樣那亂槍打鳥.長期不在家的人不就嘿嘿嘿......!!!

什麼證據都不用,但是會用掛號信的方式送達,沒有人收就不算數了



[如果你喜歡本文章,就按本文章之鮮花~送花給作者吧,你的支持就是別人的動力來源]
本文連接  
檢閱個人資料  發私人訊息  Blog  新增/修改 爬文標記
resetchen
白銀驢友
等級: 15等級: 15等級: 15等級: 15等級: 15


 . 積分: 1478
 . 文章: 2077
 . 收花: 12932 支
 . 送花: 15112 支
 . 比例: 1.17
 . 在線: 3003 小時
 . 瀏覽: 100733 頁
 . 註冊: 5720
 . 失蹤: 59
 . 台灣-台中
#9 : 2014-1-18 05:21 P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引用:
ericshliao寫到:
法院(如果它是人的話)心裡想:
立法院制定的法律就是規定有支付命令這樣的制度,債權人依法定程序來聲請發支付命令,只要符合規定,我就得發,如果不發,變成是我違法,到時誰來扛這責任? 難道有人會站出來說,「你不發支付命令,幹得好,幫你加薪,記嘉獎」嗎? 如果覺得支付命令的制度有問題,就去修法嘛...幹嘛把責任怪到法院頭上...


確定的支付命令和確定的判決有同一效力,後面的強制執行程序會繼續走下去。債務人要救濟就得趕快提起再審之訴(以推翻確定的支付命令),並且聲請停止強制執行。但能不能停止強制執行程序,還不一定,為求保險,最好是提供擔保來聲請停止執行。不過,訴訟費、律師費、擔保金都是跑不掉的了。

天知道事實是不是真的像報導說的那樣,是詐騙者偽造債權。萬一債權是真的,婦人真的有欠這筆債,但是不想還,那怎麼辦?

[ericshliao 在  2014-1-18 04:57 PM 作了最後編輯]


除非詐騙者不敢出來對簿公堂。如果債權是假的,詐騙者還要吃上詐欺及偽造文書的罪責,那真的有欠,強制執行就有效果了



[如果你喜歡本文章,就按本文章之鮮花~送花給作者吧,你的支持就是別人的動力來源]
本文連接  
檢閱個人資料  發私人訊息  Blog  新增/修改 爬文標記
ericshliao
銀驢友〔高級〕
等級: 14等級: 14等級: 14等級: 14


今日心情

 . 積分: 849
 . 精華: 2
 . 文章: 1589
 . 收花: 7188 支
 . 送花: 5723 支
 . 比例: 0.8
 . 在線: 5412 小時
 . 瀏覽: 20831 頁
 . 註冊: 6988
 . 失蹤: 3489
#10 : 2014-1-18 05:47 P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引用:
resetchen寫到:

引用:
yabeweb寫到:
我很好奇如何佐證有欠錢的證據!!有借條嗎?還是隨便呼巄都可以!!
果這樣那亂槍打鳥.長期不在家的人不就嘿嘿嘿......!!!

什麼證據都不用,但是會用掛號信的方式送達,沒有人收就不算數了


住有管理員收信的公寓大廈的自己小心,管理員收下就算送達了。



[如果你喜歡本文章,就按本文章之鮮花~送花給作者吧,你的支持就是別人的動力來源]
本文連接  
檢閱個人資料  發私人訊息  Blog  新增/修改 爬文標記
mmcatdog
銀驢友〔高級〕
等級: 14等級: 14等級: 14等級: 14


 . 積分: 887
 . 文章: 3982
 . 收花: 6309 支
 . 送花: 763 支
 . 比例: 0.12
 . 在線: 378 小時
 . 瀏覽: 43431 頁
 . 註冊: 7405
 . 失蹤: 47
#11 : 2014-1-18 05:48 P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118/317535.htm
憑著一紙「未寄出的存證信函」向法院聲請發出「支付命令」
而法院受理了也執行查封
但流程上明顯疏失且違法 要上訴還要被說勝算低 且目前都沒有機關或人員需要背負行政責任
只能等待修法 明顯是保護懂法律的人 而非平民老百姓(但這也是事實

有點認真且想執行的報復手法
推動每人寄支付命令給各立委及政府單位試試看他們怎麼做 少一件處理就讓政府付出代價
不然官員根本不痛不癢



[如果你喜歡本文章,就按本文章之鮮花~送花給作者吧,你的支持就是別人的動力來源]
本文連接  
檢閱個人資料  發私人訊息  Blog  新增/修改 爬文標記
ericshliao
銀驢友〔高級〕
等級: 14等級: 14等級: 14等級: 14


今日心情

 . 積分: 849
 . 精華: 2
 . 文章: 1589
 . 收花: 7188 支
 . 送花: 5723 支
 . 比例: 0.8
 . 在線: 5412 小時
 . 瀏覽: 20831 頁
 . 註冊: 6988
 . 失蹤: 3489
#12 : 2014-1-18 05:49 P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引用:
resetchen寫到:

引用:
ericshliao寫到:
法院(如果它是人的話)心裡想:
立法院制定的法律就是規定有支付命令這樣的制度,債權人依法定程序來聲請發支付命令,只要符合規定,我就得發,如果不發,變成是我違法,到時誰來扛這責任? 難道有人會站出來說,「你不發支付命令,幹得好,幫你加薪,記嘉獎」嗎? 如果覺得支付命令的制度有問題,就去修法嘛...幹嘛把責任怪到法院頭上...


確定的支付命令和確定的判決有同一效力,後面的強制執行程序會繼續走下去。債務人要救濟就得趕快提起再審之訴(以推翻確定的支付命令),並且聲請停止強制執行。但能不能停止強制執行程序,還不一定,為求保險,最好是提供擔保來聲請停止執行。不過,訴訟費、律師費、擔保金都是跑不掉的了。

天知道事實是不是真的像報導說的那樣,是詐騙者偽造債權。萬一債權是真的,婦人真的有欠這筆債,但是不想還,那怎麼辦?

[ericshliao 在  2014-1-18 04:57 PM 作了最後編輯]


除非詐騙者不敢出來對簿公堂。如果債權是假的,詐騙者還要吃上詐欺及偽造文書的罪責,那真的有欠,強制執行就有效果了


沒那麼簡單。
債權的證據就算法院認為不足以證明債權存在,也未必是偽造的...



[如果你喜歡本文章,就按本文章之鮮花~送花給作者吧,你的支持就是別人的動力來源]
本文連接  
檢閱個人資料  發私人訊息  Blog  新增/修改 爬文標記
ericshliao
銀驢友〔高級〕
等級: 14等級: 14等級: 14等級: 14


今日心情

 . 積分: 849
 . 精華: 2
 . 文章: 1589
 . 收花: 7188 支
 . 送花: 5723 支
 . 比例: 0.8
 . 在線: 5412 小時
 . 瀏覽: 20831 頁
 . 註冊: 6988
 . 失蹤: 3489
#13 : 2014-1-18 05:52 P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引用:
mmcatdog寫到:
有點認真且想執行的報復手法
推動每人寄支付命令給各立委及政府單位試試看他們怎麼做 少一件處理就讓政府付出代價
不然官員根本不痛不癢


有那個閒功夫去想這些有的沒的,還不如寫信給你選區的立委,要他修法...
網路上嘴砲才是王道啊...



[如果你喜歡本文章,就按本文章之鮮花~送花給作者吧,你的支持就是別人的動力來源]
本文連接  
檢閱個人資料  發私人訊息  Blog  新增/修改 爬文標記
resetchen
白銀驢友
等級: 15等級: 15等級: 15等級: 15等級: 15


 . 積分: 1478
 . 文章: 2077
 . 收花: 12932 支
 . 送花: 15112 支
 . 比例: 1.17
 . 在線: 3003 小時
 . 瀏覽: 100733 頁
 . 註冊: 5720
 . 失蹤: 59
 . 台灣-台中
#14 : 2014-1-19 01:13 P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引用:
ericshliao寫到:

引用:
resetchen寫到:

引用:
yabeweb寫到:
我很好奇如何佐證有欠錢的證據!!有借條嗎?還是隨便呼巄都可以!!
果這樣那亂槍打鳥.長期不在家的人不就嘿嘿嘿......!!!

什麼證據都不用,但是會用掛號信的方式送達,沒有人收就不算數了


住有管理員收信的公寓大廈的自己小心,管理員收下就算送達了。

如果是管理員收下,也能證明自己不在家,那可以向法院再議的機會就很大了



[如果你喜歡本文章,就按本文章之鮮花~送花給作者吧,你的支持就是別人的動力來源]
本文連接  
檢閱個人資料  發私人訊息  Blog  新增/修改 爬文標記
resetchen
白銀驢友
等級: 15等級: 15等級: 15等級: 15等級: 15


 . 積分: 1478
 . 文章: 2077
 . 收花: 12932 支
 . 送花: 15112 支
 . 比例: 1.17
 . 在線: 3003 小時
 . 瀏覽: 100733 頁
 . 註冊: 5720
 . 失蹤: 59
 . 台灣-台中
#15 : 2014-1-19 01:16 PM     只看本作者 引言回覆


引用:
ericshliao寫到:

引用:
resetchen寫到:

引用:
ericshliao寫到:
法院(如果它是人的話)心裡想:
立法院制定的法律就是規定有支付命令這樣的制度,債權人依法定程序來聲請發支付命令,只要符合規定,我就得發,如果不發,變成是我違法,到時誰來扛這責任? 難道有人會站出來說,「你不發支付命令,幹得好,幫你加薪,記嘉獎」嗎? 如果覺得支付命令的制度有問題,就去修法嘛...幹嘛把責任怪到法院頭上...


確定的支付命令和確定的判決有同一效力,後面的強制執行程序會繼續走下去。債務人要救濟就得趕快提起再審之訴(以推翻確定的支付命令),並且聲請停止強制執行。但能不能停止強制執行程序,還不一定,為求保險,最好是提供擔保來聲請停止執行。不過,訴訟費、律師費、擔保金都是跑不掉的了。

天知道事實是不是真的像報導說的那樣,是詐騙者偽造債權。萬一債權是真的,婦人真的有欠這筆債,但是不想還,那怎麼辦?

[ericshliao 在  2014-1-18 04:57 PM 作了最後編輯]


除非詐騙者不敢出來對簿公堂。如果債權是假的,詐騙者還要吃上詐欺及偽造文書的罪責,那真的有欠,強制執行就有效果了


沒那麼簡單。
債權的證據就算法院認為不足以證明債權存在,也未必是偽造的...

債權人為確保債權而要求債務人提供擔保物設定抵押權以為擔保;特別注意的事,債權人除了辦登記外,也要取得債權證明文件。
最近一件訴訟案件,就是因債權人未取得債權證文件,也無法以抵押物拍賣裁定進行強制執行,之後,債務人提起確認抵押權債務不存在之訴,並請求塗銷抵押權登記,反將一軍。
一、依強制執行法第6條第1項第5款規定:以拍賣抵押物裁定為執行名義者,應提出債權及抵押權之證明文件及裁定正本。
所謂的債權證明文件,並不是指抵押權設定書,而是諸如本票、契約或其他如以證明債權存在之文件。
因債權人在聲請拍賣抵押物裁定時,不一定會審查債權證明文件,但到了強制執行的階段時,依前揭條文件「一定」要提出,否則"強制執行之聲請即為駁回"。



[如果你喜歡本文章,就按本文章之鮮花~送花給作者吧,你的支持就是別人的動力來源]
本文連接  
檢閱個人資料  發私人訊息  Blog  新增/修改 爬文標記

 16  1/2  1  2  > 
   



 



所在時區為 GMT+8, 現在時間是 2024-11-28 10:24 PM
清除 Cookies - 連絡我們 - TWed2k © 2001-2046 - 純文字版 - 說明
Discuz! 0.1 | Processed in 0.033841 second(s), 6 queries , Qzip disabl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