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Sato寫到:
您這話像是在詛咒我的樣子... @@"
留意當然會,不過我不是那種大盤商,都只有自用...
警察、檢察官還真懶的理咧。
曾經問過保智大隊的警察,他們是有辦案績效獎金,所以大多選擇大案件辦 (大案獎金多),小案很少辦,除非有民眾檢舉。
[Sato 在 2009-11-16 11:01 PM 作了最後編輯]
沒有詛咒啦
只是我是覺得新聞多少要留意一下
然後自己分析看正確性
不然成大MP3事件怎麼說
大部分人也都是自用而已阿
所以我認為多少還是注意一下社會的動態比較好
畢竟大部分人都在台灣
法律雖然寫得很模糊
不過模糊的話也事會被見縫插針的
而且就像我先前講的
如果警察要辦你A案
沒證據他就可能考慮B
那這個B就可能是盜版物這樣
我親戚有人在裏面蹲就是這樣
警察欠業績
他就說阿你最近還有沒有在做
我那個親戚聽不出來就拿出來配合一下就被關了這樣
就跟警察要你開後車廂你或許可以不配合
但萬一你開了被贓到那個證據還算是證據這樣
[平凡小任 在 2009-11-16 11:11 PM 作了最後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