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才納悶為什麼不能分批用餐?
人力的彈性調派有這麼困難嗎?
主官的腦袋都這麼死嗎?
還是內部有什麼阻力?
引述一段新聞的內容
引用:
基層員工指出,過去中午用餐時間是十二點到一點半,如果不想跟大家人擠人,可以晚一點再去餐廳,但現在人事處天天「盯場」,一點前就要完成用餐、買便當的工作,真的是苦不堪言,有單位乾脆就改訂便當,但也深覺這種作法太不人性。
很明顯,過去就知道要錯開人潮,真正的用餐時間一個小時綽綽有餘。
所以現在還真不知道,為什麼都沒人提議彈性的分批用餐時段制度?
反而提議要去延長午休時間?
只有延長了午休時間,才能達到錯開用餐人潮的目的嗎?
而且還有訂便當的單位覺得不人性,真想問問,是吃便當不人性,還是只吃一個小時的便當不人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