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從前,有一個小村落...

@ 2006-8-21 03:43 AM

從前,有一個靠海邊的小村落
住著一群以劫掠商旅為生的海盜
裡頭做免錢生意的海盜們,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只是,偶爾大家會喝點酒
然後發酒瘋就吵起來造成很大的不愉快
因為這個問題一再發生,所以海盜隊長們討論出一個方法
就是禁止大家在村子里面喝酒
違反的海盜
輕則言語告誡,重則逐出村門

有一位號稱長板坡名將的海盜就是特別愛喝酒又愛找人吵架
被告誡後不爽竟然要向官府告發小村落有海盜聚集要叫官府來抓海盜
因此被海盜隊長們決定逐出
從此不能喝酒的規定就形同海盜村不可違逆的最高原則
當然還有其他原則包括不可以說別人聽不懂的方言
小村落漸漸少了因為喝酒而爭吵的事端發生

不過,雖然大部分的海盜們都願意遵守這些原則
卻仍有一些海盜喜歡喝點沙瓦、思美洛之類的含酒精飲料
其實喝完之後還算清醒,並不是很容易引起爭端
所以大部分通點人情的海盜們也不會放在心上

不過偏偏有幾個特別的海盜
也許是品行優良奉工守法成性,見不得規定有絲毫逾越
見到有人喝點小酒,就一定要向海盜隊長報告
當然這也不是什麼不對的事
但就有一些人覺得不用這麼嚴肅

不過,原則畢竟是原則
海盜隊長接獲檢舉,還是得處理

所以前幾天,有個新來的海盜
因為想與大夥兒分享好喝的燒酒雞、薑母鴨與醉雞
結果某個品行出眾的海盜看到不得了,馬上告到隊長那兒去
隊長聞一聞,還是有酒咧….
只好把燒酒雞跟醉雞都沒收了…
看著空空的鍋子,不少人心裡頗有惆悵

這個故事說到此為止

其實包括我這個海盜,也是屬於那種愛檢舉的抓耙子

只是我也開始慢慢覺得,我檢舉別人的手,
是不是不要那麼龜毛那麼機歪比較好呢?

9 評論

其實應該是沒什麼差別
反正決定是海盜隊長在做的

海盜們願意如何,那是海盜自己決定的
好壞則是海盜們互相評定這樣





也就是說,我是好人

發佈者 : 陽だまり 等級: 15等級: 15等級: 15等級: 15等級: 15  @ 2006-8-21 05:39 AM

親愛的 Observer :

每日每刻妳都在成長,
昨日難以忍受的事,
今天卻能寬容以對了。

因此,
順從妳的直覺就好。

還有,
這篇隱喻說得不賴唷

發佈者 : ELong 等級: 13等級: 13等級: 13等級: 13  @ 2006-8-21 09:21 AM

ELong 你該不會把我當成母的吧?
還是你聊天的對象都是女的,所以自然注音選字就習慣寫「妳」了呢?

發佈者 : Observer 等級: 21等級: 21等級: 21等級: 21等級: 21等級: 21  @ 2006-8-21 09:23 AM

也許在隊長看來, 那不是酒, 而是精神藥物. 容易令人失去常性.

如果他是一位稱職隊長的話, 他會願意寧聽, 及公平處理事情.

為了也是建立一個更 融洽的小村落. 外面的世界已經有太多無謂的爭執了...

其實....忘卻酒 (精神藥物)...他們還有很多的選擇.

發佈者 : Vic 等級: 32等級: 32等級: 32等級: 32等級: 32等級: 32等級: 32等級: 32  @ 2006-8-21 10:40 AM

鐘鼎山林各有天性
世上並非只有黑與白
即使是遊戲也是有遊戲規則
導禁並施
何不試試茶
嗑嗑瓜子

發佈者 : horng 等級: 15等級: 15等級: 15等級: 15等級: 15  @ 2006-8-21 11:06 AM


引用:
Vic寫到:
外面的世界已經有太多無謂的爭執了...

其實....忘卻酒 (精神藥物)...他們還有很多的選擇.


就是這樣.....

龜毛的故事很好聽....正如1弄版主所說....隱喻地真貼切.....麻油鷄....燒酒鷄...

隊長是為了整個村的和協....其實這種問題真的是此起彼落....酒~越喝越醉~越喝越迷惑~不如別碰

其實有時候海盜隊長也是睜隻眼閉隻眼~因為有些海盜自個私藏酒呢

只是那個趴數比較低~而且是海盜自己單獨品嚐~  啊~~說多了

發佈者 : C0000C0000C 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  @ 2006-8-21 12:51 PM


引用:
C0000C0000C寫到:

引用:
Vic寫到:
外面的世界已經有太多無謂的爭執了...

其實....忘卻酒 (精神藥物)...他們還有很多的選擇.


就是這樣.....

龜毛的故事很好聽....正如1弄版主所說....隱喻地真貼切.....麻油鷄....燒酒鷄...

隊長是為了整個村的和協....其實這種問題真的是此起彼落....酒~越喝越醉~越喝越迷惑~不如別碰

其實有時候海盜隊長也是睜隻眼閉隻眼~因為有些海盜自個私藏酒呢

只是那個趴數比較低~而且是海盜自己單獨品嚐~  啊~~說多了


和諧啦...我要花...

龜毛大哥..放開懷啦...不要想太多...
有空再一起去喝酒啦!!!

發佈者 : PXA250 等級: 12等級: 12等級: 12  @ 2006-8-21 01:52 PM

這就是法律存在的意義了!

先請大法官解釋

燒酒雞是否屬於違禁品

這樣就沒有爭議了!



發佈者 : 木箱 等級: 11等級: 11等級: 11等級: 11  @ 2006-8-21 02:28 PM


引用:
木箱寫到:
這就是法律存在的意義了!

先請大法官解釋

燒酒雞是否屬於違禁品

這樣就沒有爭議了!




這...繞太大一圈了吧
直接請海盜隊長直接裁示就夠了吧
該殺就殺,該踢就踢

發佈者 : LiuRambo 等級: 16等級: 16等級: 16等級: 16  @ 2009-7-15 05: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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