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式開發員的無奈
@ 2006-4-6 10:50 PM在我看來...一個好的程式開發員所具備的條件. 絕不比任何一種專業 (如律師, 醫生, 建築師)差.
但為何 在別人看來, 甚至部份同行....都認為 程式開發員只是個工作時間長, 吃力不討好的低下職業.
如果 程式開發員也算是professional的話, 那應該是最不professional的professional了. 無奈.
11 評論
各行各業都有本難唸的經,但現今社會上只注意光鮮亮麗的外表及知名度,辛苦的付出不一定可以換來同等級的尊重,看開一點吧。
想到我以後也得出社會,心中就有點不踏實。
發佈者 : keryu
@ 2006-4-6 10:58 PM
論壇不知道有沒有別的programmer, 又不知道有沒有相同的感想
anyway......只是抱怨一下. 喜歡\要做的...我還是會做.
發佈者 : Vic
@ 2006-4-6 11:03 PM
這前提上是有瑕疵的
熊大討論的應該是 " 好 " 的-程式開發員 ( 咱管叫-軟體工程師 )
" 好 " 的-程式開發員的確在本業上不輸給其他專業人士...
但是也由於 -程式開發員-的切入門檻太低...
管理階層無法認證&不願承認 " 好 " 的-程式開發員...
所以囉....只能說~~~~~走錯途 or 遇人不淑!
發佈者 : PXA250
@ 2006-4-7 12:16 AM
工作是一輩子的事, 自己喜歡最重要. 如果只是為了某種"高人一等"的感覺而勉強做一份自己其實並不喜歡的工作, 長期下來還是會得內傷, 只是別人看不出來而已.
發佈者 : mcombbs
@ 2006-4-7 07:12 AM
我也算是個寫軟體的吧
不過我比較可憐
要求工作的除了上司以外
還有PM SALES 甚至是顧客
對呀
一個程式只是加一個功能嘛
兩三天就可以做出來
最好是兩三天就可以做出來
不用改架構嗎???
到時軟體出問題老闆還不是罵我們這群活該的程式設計師
不是罵你們這群狗娘養的PM以及SALES
自己亂開支票偏偏讓我們幫你擦屁股
薪水分紅領比我們多還那麼尖酸刻薄
等到老子不爽不作了看你們怎麼辦
以上存屬發洩
剛剛救被一群狗娘養的PM以及SALES要求一個不合理的功能
最好是兩三天就做的出來(不是工作天喔 是要加班的)
發佈者 : bobbook @ 2006-4-7 09:59 AM
我也是個軟體開發人員,「程式開發人員像工人階級一樣」這種情形我想只有在台灣才會發生。
我有同事是從美國回來的,工作內容相同,可是工作環境大大的不同........
外國就真的是把你當作專業人士、把你當作公司的資產.....
提供了非常人性的工作環境......
反觀台灣,公司只想從你身上能搾多少就搾多少(大部份的軟體公司都是這樣........)
同樣都是軟體開發業者,但命運大大的不同.......
只能勸大家,如果要從事這類的工作,盡可能地找美商或是大型的科技公司
美商雖然在福利方面不怎麼樣,但工作環境真的是好太多了...
另外,程式開發人員的切入門檻太低,這點我無法認同
隔行如隔山這個道理不是沒來由的
發佈者 : 休伯利安
@ 2006-4-7 10:08 AM
以美國為例子並不洽當 , 因為不是當作專業人士而備受禮遇 , 而是尊重員工 , 雖然非常尊重專業 .
若是出現差別待遇 , 業主是有可能因此吃官司 , 企業形象受損 , 所受損失傷害可不是每個企業都願接受的.
"反觀台灣,公司只想從你身上能搾多少就搾多少 ?"
全世界所有公司皆然 , 非獨台灣才有.
美國公司會計算一種績效是台灣公司不會去計算的.
指標 = 員工個人所創造營收總值/員工個人成本
您說 , 美國公司有較人性化?
程式開發人員 ? 分類不夠細!
Vic 大 , 我不是在說你的 不是 , 真的應再做更進一步的定位.
您是 coder ? architect ? planner ? designer ? project manager ?
在台灣差別待遇非常明顯 , 程式開發人員也是有坐領高薪的.
在台灣 , coder 確實沒得到應有的尊重.
[merlin02590 在 2006-4-7 10:52 AM 作了最後編輯]
發佈者 : merlin02590
@ 2006-4-7 10:43 AM
另外,程式開發人員的切入門檻太低,這點我無法認同
隔行如隔山這個道理不是沒來由的
這點我也無法認同
我們這個行業別用的是最簡單的VBA..
VBA很簡單是吧..很好切入是呀...
全台數不出十個會用我們這軟體的VBA...
我還排第一個勒...
切入...?簡單...?
一些企業為了這個軟體的VBA招了好久的人 , 學了好久 , 連一個東西都做不出來
隔行如隔山這句話是真的
發佈者 : shiuh @ 2006-4-7 11:13 AM
以美國為例子並不洽當 , 因為不是當作專業人士而備受禮遇 , 而是尊重員工 , 雖然非常尊重專業 .
若是出現差別待遇 , 業主是有可能因此吃官司 , 企業形象受損 , 所受損失傷害可不是每個企業都願接受的.
"反觀台灣,公司只想從你身上能搾多少就搾多少 ?"
全世界所有公司皆然 , 非獨台灣才有.
美國公司會計算一種績效是台灣公司不會去計算的.
指標 = 員工個人所創造營收總值/員工個人成本
您說 , 美國公司有較人性化?
程式開發人員 ? 分類不夠細!
Vic 大 , 我不是在說你的 不是 , 真的應再做更進一步的定位.
您是 coder ? architect ? planner ? designer ? project manager ?
在台灣差別待遇非常明顯 , 程式開發人員也是有坐領高薪的.
在台灣 , coder 確實沒得到應有的尊重.
[merlin02590 在 2006-4-7 10:52 AM 作了最後編輯]
coder planner designer
目前上面三個我都做
Coder算是程式撰寫裡面地位最低 薪水最少 工作最多的
我還記得那個時候寫程式每天做到晚上8~9點(PS 我是從早上8點開始上班的 因為老闆討厭工程師遲到)
然後因為自己的怒力變成一個designer
但是在台灣做一個designer並不代表Coder的工作你就比他做的少
所以我雖然薪水增加了
但是還是早8晚8 一週六天
現在 我身兼planner & designer
Coder的工作我還是一樣做
不同的是底下Coder做不出來我要照顧
上面壓力我要扛
上司才沒管你那麼多
一個月月薪要超過45K
就是要做這麼多工作
要不是沒熱情我早走了
PS
最近的公司想把Coder的工作移交到四川的某大學作建教合作
希望我的工作能輕鬆一點
PS II
我說的PM不是project manager
是Product manager
是每一個工程師以及R&D最不齒最討厭的東西
發佈者 : bobbook @ 2006-4-7 11:19 AM
Keryu 說的好 : 各行各業都有本難唸的經.
就以 聯電/台積電 為例 , 工程師需 24 小時待命 ; 半夜被急 call 回公司是家常便飯 , 主管級的還一律不得報加班;
例假日/國定假日 需大家輪流留守 , 若留守人員無法處理 , 被call 回公司也是家常便飯 , 主管級的還是一律不得報加班.
各行各業都有本難唸的經 , 真的需要看開點.
發佈者 : merlin02590
@ 2006-4-7 11:41 AM
雖然我作的只是很普通的職業...
但..
不管是啥職業, 作啥就像啥就是值得驕傲囉...所以我覺的每個正當的職業都是值得驕傲的...於是就..加油囉!!!呵呵...
發佈者 : deeping
@ 2006-4-7 09: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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