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媳婦寫給婆婆的一封信(膽小勿學)

@ 2012-1-6 03:34 AM

我一直在想,你對我到底有什麼意義?

你只不過是我丈夫的母親,在結婚之前,你在我的生命中根本沒有任何意義。

我的生命來自我的父母,今天的學歷、能力、教養、待人處世之道理,都是來自我父母的承傳,沒有任何一分一毫是由你來貢獻。

所以我不懂,為何一結婚之後,我活了二十多年的歲月全部必須歸零,然後變成所謂「你家」的人,又變成你家「最小」的人。

說「最小」是因為我在「你家」的地位始終比我今年才2歲的兒子小。

說真的,我心理很不平衡。 我的父母養育了我二十多年,而你是撿他們辛苦二十多年的結晶,根本來說你是不勞而獲、撿現成的。

所以我在幫你做事情時,你得感謝我的父母以及我的勞力付出。

如果你不感激那就算,你不應該還對我有極大的意見,對我做的事情總是拿著放大鏡來挑剔------雞蛋裡面挑骨頭。

這簡直是得了便宜還賣乖。 我白天有自己的工作,經濟一向獨立,所以我根本不必依靠你的兒子,也還沒有靠過你兒子的薪水過活過。 而且我今天有謀生的能力,是仰賴我父母給我的教育,以及我自己的不斷學習成長的能力。 所以我 不能忍受我賺錢的好像理所當然必須貢獻給「你家」,然後我花我自己賺的錢,都還要看看你的臉色,豈有此理!

我又沒欠你,也不需要你養,更沒拿過你一毛錢,我可以尊重你的意見,但是不能讓你做主。

所以我現在要跟你開誠佈公的講清楚說明白:

電費是我在支付,所以酷暑的炎夏我開冷氣睡覺你不準有意見,隔天要上班的是我,睡眠品質對我而言很重要。

還有………
「佛要金裝、人要衣裝」我要買幾套衣服、鞋子都是我的事情,請你一定要記住,這些都是我自己賺的錢。

花錢的準則上面我自己有分寸,你要管就去管你兒子的錢,我用我能力勞力賺去的錢,實在不想還要看你的臉色。

而且,你不要老是以為你的兒子多棒,

如果沒有我也出去工作,你以為你去年可以去大陸旅遊二星期嗎?哪來的錢?

我常常在想,你對我其實真的沒有任何意義,如果你對我有任何形式上的意義,你只不過是我丈夫的母親,

你所有的恩情功勞都在他身上,要回報你的也是他,相同的能叫我回報的也只有我的父母親,

如果今天我的父母也這樣挑剔你的兒子,你心理又會舒服嗎?

而你的兒子有能達到他們多少的要求?

所以~~以後你想吃水果,請叫你兒子切給你吃,因為這才是他應該做的。

衣服也請你兒子洗,畢竟你也幫他洗了二十幾年的衣服 (我連一雙襪子都沒有麻煩過你)。

要去看醫生,請他提早下班帶你去...我不想老是被扣全勤的費用,而且我感冒時你還會對我冷言冷語笑我身體差,

因此你生病時我沒有辦法提起太多的同理心。

言而總之,他孝順你是應該的,而我,要把我的孝心回饋給生我育我的父母親

如果要我幫你做,那麼你至少得閉上那張挑剔的嘴巴,然後心存感激,

因為我沒有欠你,幫你做,是因為看在你是我丈夫的母親份上,僅僅是這樣而已,要不是他是我丈夫,你以為你會有這個榮幸嗎?

而且,你也得多看看新聞,現在都已經是「家務勞給」的年代,你既然沒有支付我薪水,我幫你做你就要偷笑了!

最後,我寫這封信給你,你一定會覺得我大逆不道,但是人與人之間是互相尊重的,我對你便是以這樣的基礎去相處,

如果你不能夠同樣尊重我的感受,就算我會看在你的長輩的份上退讓幾分,但是我還是要把底限說清楚。

你會說「做人的媳婦要知道理」,但是我要在這邊反駁你~~

我從來就不 是你養大的,我更沒有欠你,而對你我已經發揮最大的容忍與尊重,其他需要學習的地方是在你這邊。

婆婆,尊重別人也尊重你自己

17 評論

我也一直在想咧 . . . ?

你只不過是我兒子的女人,在結婚之前,你在我的生命中根本沒有任何意義。

老娘沒生沒養過妳這胚子, 也沒得到妳的一絲一毫貢獻, 為什麼妳會擠到我家來擾亂老娘我的生活?

容妳是看在我兒的分上, 為他和他兒子的將來著想, 當然得調教管教妳這不懂人事的膚淺女人. 當然, 這倒楣差我自認了, 不會跟親家計較, 誰叫我收了個沒教養好的女人到我家來.

真不知道妳活了20多年, 腦袋都在裝什麼垃圾, 如果是我女兒, 我都不知道要拿什麼臉去見人了.

而養了妳20多年的父母, 就算把那些錢當去餵豬都還會有賺.

老娘辛苦養了兒子, 栽培他出人頭地, 幾十年, 現在讓給妳, 沒跟妳要一分一文, 妳還好意思厚著臉皮跟我算帳.

要算帳, 那好, 我兒子選妳, 我做媽媽的, 大人大量成全他, 不會跟妳計較我對他的養育之恩, 就便宜妳了.

我住我家, 我也沒花妳一分錢, 房子到老娘仙逝, 都是我的, 我兒要孝敬我的錢, 也請妳不要干涉半分.

有本事叫我兒子把他老媽子趕出這房子, 那我有這樣的兒子, 我也認了.

一個老人家,要和一隻撿來的畜牲過日子, 已經要了我半條命了, 會要再加上一隻自己養出來的畜牲的話, 那既是我自做自受. 我就無話可說了.

那, 如果我兒如果也認為這是我家, 那住在這屋簷下, 請付出該付出得; 這時代什麼都是要錢的, 請按一廳一房付租金, 所有費用對半, 因為我和我教出來的兒子, 可都很省的, 對半可讓妳站了好大的便宜.

其它妳的私事, 老娘只想把我孫子的母親教得像話一點, 不想聽就把它當耳邊風. 不過冷氣妳要吹, 那妳寫下切結書, 將來年紀大了風濕痛, 一切醫藥費請自付, 莫拖累我兒. 唉, 寫了也沒用, 到時我兒還是會做牛做馬的籌錢給妳看病的,誰叫我把兒子教得那麼好.

相信靠妳付的租金和費用, 足足夠我不只去大陸旅遊, 去東南亞, 歐美大概也沒問題了.

我既然有本事養自己和兒子, 沒妳插一腳, 我們也餓不死.

今天我兒要孝順我, 讓我休息, 還要老娘看妳臉色, 妳算那根蔥, 妳不如叫我兒子告訴我,
再回去街口擺麵攤, 告訴妳, 現在我不用供他讀書了, 老娘要存點錢去旅遊, 簡單的很.


偶爾我叫妳做些事, 妳以為我老人家老?懶?做不了事了?

無非是想讓我兒子知道他妻子還是有在孝順他老母的, 多疼她一點.

這樣吧, 當我叫妳做妳不想做的事, 請勇敢回絕, 不用演戲, 讓我兒明白妳是個怎樣的女人,

也省得我多費口舌.

所以, 沒意義的女人, 此處若呆不下請自便, 不用婆婆媽媽的死翻帳本, 再怎麼翻老娘也不欠妳一分.

我做夢也不敢想要妳將來回報什麼, 現在都表態的這麼明顯了更何況未來.

我只享用我兒子對我的一片孝心已.

我兒再怎麼不濟,還知道孝順父母, 妳嫌棄他的話, 請自便離開, 老娘放炮慶祝, 包高級轎車送妳回家.

若想清楚要留在這個屋簷下, 請繳足費用, 並切記清楚以上老娘之言.

我會儘量想辦法當妳是透明人, 是我兒子的砲友而非妻子, 是我房客而非兒媳.

會寫這封信,妳真的頭殼壞掉,不然就是夠天兵, 住在這個屋簷下, 就要按照老娘的意思, 老娘絕對沒叫妳做半分傷天害理之事, 也沒任何人不可為的要求, 住不爽, 請自便. 我在教我兒子的老婆, 和我孫子的母親. 做不來, 請自便.

沒把妳轟出去, 已是最大的忍耐和對我兒子最大的尊重. 想清楚, 請自便.

[katsudon 在  2012-1-5 06:41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佈者 : katsudon 等級: 10等級: 10等級: 10  @ 2012-1-6 06:35 AM

所以結婚後還是搬出去吧~~我可以理解為啥女生結婚都想搬出去~
不過女兒結婚都想待自家裡~~
夫妻自己去買一間房子~自己去創造自己的世界吧~
父母也該放手~看看就好了~別那麼多意見~~
現在女性獨立自主~有自己經濟能力~
自己的錢要怎樣花~誰都沒啥資格管人家錢怎樣花~
自己的老娘自己照顧吧~~別要求你老婆幫你顧老媽~~
你也沒去顧你老婆的老母阿~~

發佈者 : ad5747 等級: 13等級: 13等級: 13等級: 13  @ 2012-1-6 07:42 AM

好強的媳婦和婆婆啊!!

[flyaway 在  2012-1-6 08:21 AM 作了最後編輯]

發佈者 : flyaway 等級: 7等級: 7等級: 7  @ 2012-1-6 08:19 AM

仙拼仙,拼死猴齊天(台語),上面兩篇文章的作者應該是"文學博士"的高材生,佩服至極,婆媳有這樣的對話還真是"轟動武林,驚動萬教",太絕了!也讓我突然領悟到為何兒女結婚後都會想辦法搬出去另築小窩的真正原因啦

發佈者 : asarong 等級: 14等級: 14等級: 14等級: 14  @ 2012-1-6 08:59 AM


引用:
ad5747寫到:
所以結婚後還是搬出去吧~~我可以理解為啥女生結婚都想搬出去~
不過女兒結婚都想待自家裡~~
夫妻自己去買一間房子~自己去創造自己的世界吧~
父母也該放手~看看就好了~別那麼多意見~~
現在女性獨立自主~有自己經濟能力~
自己的錢要怎樣花~誰都沒啥資格管人家錢怎樣花~
自己的老娘自己照顧吧~~別要求你老婆幫你顧老媽~~
你也沒去顧你老婆的老母阿~~


十分贊成
有時距離是一種美感

發佈者 : domingohct 等級: 13等級: 13等級: 13等級: 13  @ 2012-1-6 11:30 AM

恩恩@@ 還是搬出去好 家務這種是真的要你情我願啦
強迫是得不到幸福的 只能說他不夠愛他兒子啦

發佈者 : mars 等級: 7等級: 7等級: 7  @ 2012-1-6 01:57 PM

我覺得女人跟女人的關係幾乎只有二分法

不是很麻吉 就是 仇視

這應該算天性嗎...

或許也是女生天性細心喜歡管閒事吧 摩擦就這樣發生了...

有時後神經大條一點 不要太敏感 日子反而更好過..

發佈者 : Ailio 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  @ 2012-1-6 02:01 PM

唉!都是那個男人惹的禍

發佈者 : spp99 等級: 13等級: 13等級: 13等級: 13  @ 2012-1-6 04:14 PM

一個廚房裡容不下兩個女人,
婆媳問題是千古難解的問題啊!
夾兩個女人中間的男人,通常兩面不是人!

發佈者 : s58716 等級: 11等級: 11等級: 11等級: 11  @ 2012-1-6 07:47 PM

要孝順麼.就被叫媽寶...
要疼老婆麼.就被封妻奴.....
男人啊.....

發佈者 : machine 等級: 10等級: 10等級: 10  @ 2012-1-6 11:45 PM

婚姻,本來就不只是兩人的. 父母不容易放下, 母親更無法接受從自己懷胎10個月,有吸了自己奶水的一塊自身的肉, 最終不是    自己的   .  我想, 要母親放下兒子, 就像要女人離婚一樣的不容易吧.

當然女人一但跟定了一個男人, 也會無意識的就吧這男人當成是    自己的 .

所以 Conflict of Interest 在所難免.  而 男人 就成了刀板上的那塊肉.

男人, 沒有發言權, 自己找來了個大問題, 還沒能力擺平, 實在是名正言順的 丟臉丟到家了 .

女人, 如果夠聰明, 大家都會很好過.

女人, 如果不夠聰明, 但是愛男人比愛自己多些, 那她自己會比較難受, 但是大家都會比較好過.

男人, 娶了這個女人, 已經證明你不夠聰明了.

男人, 如果愛女人比愛老媽多些, 那老媽就很難過.

老媽, 聰不聰明, 都把這傻兒子養大了, 無奈又多了個傻媳婦.

老媽, 再怎麼不愛子女的配偶, 我想, 大多的時候, 都還是希望子女將來好過, 幸福的.


為人子女, 結了婚, 最重要的是對男女方的家長報恩, 而家中雞犬不寧, 絕對不會讓任何人幸福.


生活習慣的不同, 這事可大可小, 自己的媽叫妳做就做, 配偶的媽叫妳做就不爽, 這種態度無法讓人苟同.

那老板在公司定下的規矩, 你怎麼不會不爽? 不爽你會不會跟老闆嗆?
因為他付你錢? 你的尊嚴怎麼就那麼賤? 他給你的是工錢, 不是買笑錢 !!!

那配偶的爹娘是有錢人, 每天給你錢, 他們也可以為所欲為的定下一些和你老闆一樣坷的規矩了?

那說來說去, 就是兩個字,一個錢 和一個爽,

除了甜言蜜語再加翻雲覆雨, 這就是要延續兩人一輩子感情的基礎嗎?

我不得不說, 該是如此的話, 那這段婚姻的未來並不樂觀, 還是套我的那句話:


老娘說了, 請自便, 我再幫我兒相個好點的.


現代的人, 大都崇尚小家庭, 希望, 小家庭莫忘父母養育之恩, 莫忘父母多我們幾十年的人生智慧,
大多數的時候, 父母不會對子女心存歹意, 大多數的時候, 父母也希望兒孫滿堂來安養天年.

愚人蠢見, 傷眼物怪

[katsudon 在  2012-1-6 05:26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佈者 : katsudon 等級: 10等級: 10等級: 10  @ 2012-1-7 12:25 AM

父母是多了幾十年的人生經驗, 但經驗需要努力用腦花時間消化才能轉成智慧, 否則就只是經驗.

社會上很多高知名度的老番顛, 年齡要多大有多大, 而且自認心存善意, 但事實證明智慧有限, 而且還害了自己的兒女.

人要習慣用腦想道理. 用身份年齡地位的框架來壓人在短期之內是很方便, 但長期下來勢必減少智慧增長的動力.

發佈者 : mcombbs 等級: 11等級: 11等級: 11等級: 11  @ 2012-1-7 08:44 AM


引用:
katsudon寫到:
婚姻,本來就不只是兩人的. 父母不容易放下, 母親更無法接受從自己懷胎10個月,有吸了自己奶水的一塊自身的肉, 最終不是    自己的   .  我想, 要母親放下兒子, 就像要女人離婚一樣的不容易吧.

當然女人一但跟定了一個男人, 也會無意識的就吧這男人當成是    自己的 .

所以 Conflict of Interest 在所難免.  而 男人 就成了刀板上的那塊肉.

男人, 沒有發言權, 自己找來了個大問題, 還沒能力擺平, 實在是名正言順的 丟臉丟到家了 .

女人, 如果夠聰明, 大家都會很好過.

女人, 如果不夠聰明, 但是愛男人比愛自己多些, 那她自己會比較難受, 但是大家都會比較好過.

男人, 娶了這個女人, 已經證明你不夠聰明了.

男人, 如果愛女人比愛老媽多些, 那老媽就很難過.

老媽, 聰不聰明, 都把這傻兒子養大了, 無奈又多了個傻媳婦.

老媽, 再怎麼不愛子女的配偶, 我想, 大多的時候, 都還是希望子女將來好過, 幸福的.


為人子女, 結了婚, 最重要的是對男女方的家長報恩, 而家中雞犬不寧, 絕對不會讓任何人幸福.


生活習慣的不同, 這事可大可小, 自己的媽叫妳做就做, 配偶的媽叫妳做就不爽, 這種態度無法讓人苟同.

那老板在公司定下的規矩, 你怎麼不會不爽? 不爽你會不會跟老闆嗆?
因為他付你錢? 你的尊嚴怎麼就那麼賤? 他給你的是工錢, 不是買笑錢 !!!

那配偶的爹娘是有錢人, 每天給你錢, 他們也可以為所欲為的定下一些和你老闆一樣坷的規矩了?

那說來說去, 就是兩個字,一個錢 和一個爽,

除了甜言蜜語再加翻雲覆雨, 這就是要延續兩人一輩子感情的基礎嗎?

我不得不說, 該是如此的話, 那這段婚姻的未來並不樂觀, 還是套我的那句話:


老娘說了, 請自便, 我再幫我兒相個好點的.


現代的人, 大都崇尚小家庭, 希望, 小家庭莫忘父母養育之恩, 莫忘父母多我們幾十年的人生智慧,
大多數的時候, 父母不會對子女心存歹意, 大多數的時候, 父母也希望兒孫滿堂來安養天年.

愚人蠢見, 傷眼物怪

[katsudon 在  2012-1-6 05:26 PM 作了最後編輯]


抱歉~我非常不能認同你的觀點~~
雖然你用配偶~但是我還是很明顯感受的是媳婦~
雖然我是男生~但我完全無法認同~
結婚確實是兩家人的事情~但婚姻內的關西是兩個人的事情
你兒子要娶誰~也是你兒子決定~
你相的再好~你兒子不愛也是沒用~好不好不是你決定的~後果也非你承受
孝不孝順跟你媳婦無關~跟你兒子的態度有關~
你兒子娶媳婦~如果你就覺得你兒子變別人了~哪我只能說那心眼也太小了點~

"生活習慣的不同, 這事可大可小, 自己的媽叫妳做就做, 配偶的媽叫妳做就不爽, 這種態度無法讓人苟同."
因為她是我媽~所以再不爽我也要做~~
因為你是我孩子就算看得出來你不爽~我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當作沒看見
人都是這樣~不喜歡做的事情~就是不喜歡做~
差別是~叫你做的那個人怎樣想~如果是自己小孩雖然不順眼也就算了~如果不是那就不是不順眼部會算了~
老闆是可以定嚴苛的要求~畢竟他是老闆~如果受不了就換一家公司而已~
但是老闆不尊重人辱罵人汙辱人~就會被告即便他是老闆~~這部是換員工就好的問題~

在結婚前~你媳婦跟你一點關西都沒有為啥他要孝順妳勒~你說要他尊重那倒是真的~
你該要求是你兒子孝順妳~如果在同一屋簷下請你媳婦尊重你~但尊重是互相的~
如果在同一屋簷下~爭吵不斷~我想搬出去也是種孝順~~

男人愛女人跟愛老媽完全不一樣~何來比較的道理~怎樣比愛誰比較多~親情與愛情可以比??
你兒子愛女人~愛到深處可以翻雲覆雨~可以如膠似漆
你要跟你媳婦比較愛比較多~是要比較上床次數嗎??

請放下執念~去過自己的生活吧~~孩子養大了就該放手讓他去走自己的路~
身為父母也該去走自己的路~~
別忘了~你的男人不是你兒子是你"老公"~~請不要去跟別人搶男人了~
你兒子只是你的孩子~你照顧過他~也該讓他自我成長~

孝順不是啥都聽老媽的~老媽老爸都是人~步是永遠都是對的
即便出發得心是為孩子好~但是不一定是對的~~

發佈者 : ad5747 等級: 13等級: 13等級: 13等級: 13  @ 2012-1-9 11:40 AM

我認為, 婚姻如果要圓滿, 必須能對雙方家人一定程度的接受與認同,
因為, 生命的傳承, 除了套老蔣的話 "創造宇宙繼起之生命" 之外, 還要能 "承" 已擔創造生命的 "過去"

老爸老媽, 不永遠是對的, 觀點也不一定合乎時代,

而從今天琳瑯滿目的社會新聞中, 也很容易看出我們人群中, 有著不少的豺狼雙親,

在什麼樣的程度就可以或應改把自己或配偶的雙親fire掉, 這是很引人深思的問題. . .

我的父母親, 為栽培子女, 就如很多傳統的父母一樣, 幾本上犧牲了他們的青春壯年, 再配我所話費的錢,時間, 如果騰出來的話, 足讓他們少吃不只多少辛苦, 也足讓他們容易的過著安康的生活, 安養晚年.

不過, 他們選擇了過辛苦的日子, 不算小康的人生, 和栽培子女.

他們的成長背景(日據和戰後的台灣), 他們所受的家庭背景和教育 (在那年代, 高中都很了不起了)
成就了他們的思想, 習慣, 與人生觀; 當然和今天的社會不一定能完全的融合.

我育有3個小孩, 餵奶扒糞, 跑急診,督功課, 帶小孩該做的事, 基本上我也對我每一個小孩全做過了.
我也為了子女的教育, 從結婚那年起, 再也沒買過1雙NIKE給自己(只給老婆和小孩), 沒留下時間給自己休息, 整天盤算如何給小孩最佳的教育與成長環境, 就如我父母對我一般.

如果, 今天我父母, 或我配偶的父母, 偶爾對我或我配偶有我們認為無理的要求,
我第一想的是, 如何圓滿處理, 因為再怎樣, 他們也絕無惡意.

如果今天, 我就這樣把年邁的雙親打入冷宮, 那20 年後, 我也要等自己的子女把自己打入冷宮嗎?

將來, 當我子女結婚之前與之後, 我也不排除透過一些不合理的測試, 來看看他們是否有能同舟共濟一生的能耐, 畢竟, 婚姻,是 一輩子的事, 與其讓子女在最絕望無助的時候後悔, 不如讓他們透過我來發現他的配偶的另一面. 當然, 看不看得清, 這是難說的.

大家的成長際遇不同, 家庭環境也不同, 我的經驗和感受, 不一定適用於別人的際遇.

孝 是漢文化中一個具體的人性, 我, 代表著希望能子孫同堂的人們, 也相信是 為數不少的一群,
希望大家 在思考 "家" 的時候, 能夠像個頂天的巨人.

發佈者 : katsudon 等級: 10等級: 10等級: 10  @ 2012-1-9 08:59 PM

" 抱歉~我非常不能認同你的觀點~~
雖然你用配偶~但是我還是很明顯感受的是媳婦~
雖然我是男生~但我完全無法認同~
結婚確實是兩家人的事情~但婚姻內的關西是兩個人的事情
你兒子要娶誰~也是你兒子決定~
你相的再好~你兒子不愛也是沒用~好不好不是你決定的~後果也非你承受
孝不孝順跟你媳婦無關~跟你兒子的態度有關~
你兒子娶媳婦~如果你就覺得你兒子變別人了~哪我只能說那心眼也太小了點~"


如果你是男人, 那你要做的是叫那是不是不中用的兒子出面, 或看清是否家長真的無理, 而不是在女人旁煽風點火, 隔山觀虎鬥.


"生活習慣的不同, 這事可大可小, 自己的媽叫妳做就做, 配偶的媽叫妳做就不爽, 這種態度無法讓人苟同."
因為她是我媽~所以再不爽我也要做~~
因為你是我孩子就算看得出來你不爽~我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當作沒看見
人都是這樣~不喜歡做的事情~就是不喜歡做~
差別是~叫你做的那個人怎樣想~如果是自己小孩雖然不順眼也就算了~如果不是那就不是不順眼部會算了~
老闆是可以定嚴苛的要求~畢竟他是老闆~如果受不了就換一家公司而已~
但是老闆不尊重人辱罵人汙辱人~就會被告即便他是老闆~~這部是換員工就好的問題~"

如果是 好的生活習慣, 大家應當要能虛心學習, 接受,誰叫你做都一樣.  如果不是, 應該要有溝通的智慧.
我見過老闆是嚴苛的要求就算是陽光直射,員工也不得遮住辦公室的窗戶, 受不了投訴, 只怕景氣低迷之時,工作可沒那麼好找. 老闆無理的很多, 通常比老婆老媽更無理更專制.


"在結婚前~你媳婦跟你一點關西都沒有為啥他要孝順妳勒~你說要他尊重那倒是真的~
你該要求是你兒子孝順妳~如果在同一屋簷下請你媳婦尊重你~但尊重是互相的~
如果在同一屋簷下~爭吵不斷~我想搬出去也是種孝順~~"


除非能給父母滿意和妥善的照養, 那是一個有缺陷的解決方案.
配偶當然不一定是父母選的, 那做子女的就有義務, 不管再怎樣的困難, 讓配偶能和自己的父母融洽相處.  相當年, 如果記得自己曾經怎麼不懂事, 讓父母難看難過, 父母也沒把你送出家門, 那現在自己翅膀硬了, 要把父母置之不理, 為免太過少了一瞥.


"男人愛女人跟愛老媽完全不一樣~何來比較的道理~怎樣比愛誰比較多~親情與愛情可以比??
你兒子愛女人~愛到深處可以翻雲覆雨~可以如膠似漆
你要跟你媳婦比較愛比較多~是要比較上床次數嗎??"

男人愛女人跟愛老媽當然完全不一樣, 你要跟你老媽上床然後比次數, 這我不敢苟同, 也無與置評,
我只知道, 今天男女之間成為夫妻後互相拋棄的個案, 數之不盡, 中外皆有, 早已成默認的社會問題,
甚至, 大家以經不認為這是問題.

而母親拋棄自己的子女的個案, 相比之下, 比例甚少, 中外盡然.
多少父母為了子女吃盡難言難認之苦, 此乃我所說的剪不斷的親情.
至少在通計學的數據而言, 是遠超出男女情愛百千萬倍的牢靠的.

夫妻當然是能白頭偕老最為人間美事, 但莫忘父母哺育之恩, 也莫小看這份恩情.


"請放下執念~去過自己的生活吧~~孩子養大了就該放手讓他去走自己的路~
身為父母也該去走自己的路~~
別忘了~你的男人不是你兒子是你"老公"~~請不要去跟別人搶男人了~
你兒子只是你的孩子~你照顧過他~也該讓他自我成長~"


我自己在成長的過程中, 不只有多少次相父母訴求過就讓我犯錯的自由吧,
而我父母也不知多少次沒讓我去犯錯, 雖然我已經很長一段時間在走自己的路,
我至今依然感謝他們的當初的決定與干涉. 因為他們的出發點是 善意的.



"孝順不是啥都聽老媽的~老媽老爸都是人~步是永遠都是對的
即便出發得心是為孩子好~但是不一定是對的~~ "


孝順絕對不是啥都聽老媽老爸的, 即使出發點是對也可能做錯,
而父母也不一定每次就一定是 要你聽他們的話就算了.
我第一篇回文, 是以母親以 "兒子被些兒的女人洗腦和綁架" 的觀點寫的,
而很多時候, 他們會這麼想.

做兒子的, 不知道是沒努力, 還是努力不夠, 還是束手無策了,

在這個時候, 女人再用這種強悍的手段的話, 只會導致玉石俱焚的結果.

愛情, 親情, 在天秤上總會讓人無法衡量, 因為多了個 慾 在攪和

但是, 妻實社會早已清楚的告訴我們答案 . . .

發佈者 : katsudon 等級: 10等級: 10等級: 10  @ 2012-1-10 12:5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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