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討論]你支不支持鞭刑嚴懲性侵害慣犯呢???

@ 2007-4-25 01:34 AM



其實是看到新聞覺得還蠻新鮮的,再加上版上之前也有一篇是在討論該不該廢除死刑。
所以就來問問各位的想法囉=0=

我個人是覺得,人權過於高漲的現今,似乎都把焦點放在犯罪的人身上,卻總是忽略受害的被害者。
若不加以嚴刑厲法,實在難以平服人心。
初犯的人,適度的給予轉化輔導的過程是一定要的。
但若一而再,再而三的再犯,那被害者的人權和自尊又該怎麼被正視?

支持並加入連署請點以下連結:
連署支持鞭刑

相關新聞:
是否實施鞭刑 竟見兩極
鞭刑懲性侵犯 法務部決定不採

相關網站:
婦女聯合網站

[ggyoung 在  2007-4-25 09:39 PM 作了最後編輯]

34 評論


引用:
ur2581寫到:

引用:
C0000C0000C寫到:
那請問雞市長:可以捅他嗎<(‵▽′) Ψ

你還可以火烤小雞喔
(  ̄ c ̄)y▂ξ

不是啦~我說的是菊花...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讓他體驗那種切身之痛....

太過份了~~該走了~~~路過....路過....別理我....

發佈者 : C0000C0000C 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等級: 30  @ 2007-4-25 01:58 PM

本來我覺得應該要「去勢」才能根治~
但真的要是遇到變態級的性侵犯者~
把肉棒換成鐵棒還是狼牙棒~
對受害者的傷害更大~
對於這種人渣還是直接死刑算了!!

發佈者 : gigolo 等級: 13等級: 13等級: 13等級: 13  @ 2007-4-25 02:00 PM


引用:


那請問雞市長:可以捅他嗎<(‵▽′) Ψ

你還可以火烤小雞喔
(  ̄ c ̄)y▂ξ

不是啦~我說的是菊花...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讓他體驗那種切身之痛....

太過份了~~該走了~~~路過....路過....別理我....

這種是屬於報應型懲罰
廚子倒是覺得讓這類犯人限制其行動範圍
工作賺錢賠償給被害人
而且不建議死刑
但前提是~~~~~~~~~~~~~要工作到死

[horng 在  2007-4-25 02:24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佈者 : horng 等級: 15等級: 15等級: 15等級: 15等級: 15  @ 2007-4-25 02:23 PM


引用:
C0000C0000C寫到:
(舉手.......)

請問鞭刑是用皮鞭鞭刑行姦的犯人?這樣而已嗎??

用皮鞭?那還要滴蠟燭嗎??搞不好他還很引就椅...

這樣處罰太輕了!!根本只是幫他搔癢而已...太多人都一犯再犯....

應該要直接對他的處死才對!!!

[C0000C0000C 在  2007-4-25 09:01 AM 作了最後編輯]


死刑+1~~~還有我媽.我哥.我姊.我表舅的三姨媽各一票....
不然最少也關他一輩子
性侵害犯多半心裏出了某種程度的問題
鞭他."醃"他
搞不好會造成內心更嚴重的偏差
在沒有相關再教育和輔導的配套之下
光會用重刑是沒啥用的
這裡也看出台灣制度方面的缺失
很少有政策是全方面在考量的
既然目前沒辦法真正的導回正軌
不如乾脆徹底隔離吧~~~

發佈者 : xxaa00 等級: 6等級: 6  @ 2007-4-25 03:07 PM

鞭刑多變心靈有問題吧
我覺得要鞭就要鞭正面
正面是有一根的地方
不是屁股  那才知道反醒吧

[h1324512 在  2007-4-25 03:24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佈者 : h1324512 等級: 12等級: 12等級: 12  @ 2007-4-25 03:22 PM

鞭刑唷~~~我是覺得可以用啦!
但是只用在性侵害的犯人身上唷~~~
其實我比較想用在那些ooxx的政治人物身上...

發佈者 : deep_dream 等級: 12等級: 12等級: 12  @ 2007-4-25 03:30 PM

老實說, 鞭刑有用的話還好, 沒用的話反而還會讓那些性侵犯出獄後更變態

我是不贊成鞭刑啦! 反正台灣人口密度高居世界第二, 也不缺人

乾脆判死刑好了, 也沒有再讓他們有再犯的機會

兩全其美的做法是, "鞭到死"的"鞭死刑"

發佈者 : pluto3027 等級: 4  @ 2007-4-25 05:11 PM

很小的時候,媽媽偶爾會拿小的軟樹枝打手心...
現在想想,它的用途應該更多,EX."弄大"後狠抽數下,
喔~~哈利路亞,應該會刻骨銘心吧  (我承認這點蠻變態的)

[mirage56 在  2007-4-25 09:08 PM 作了最後編輯]

發佈者 : mirage56 等級: 11等級: 11等級: 11等級: 11  @ 2007-4-25 06:43 PM

我不但支持鞭刑
而且重度慣犯
我堅持要使用宮刑

發佈者 : osaka 等級: 15等級: 15等級: 15等級: 15等級: 15  @ 2007-4-25 07:19 PM

我怎麼覺得鞭刑沒啥用,
是不是閹掉會比較好!
不尊重女性,那還談什麼人權?
既然都是慣犯了!鞭刑幹嘛?
不過我還是投了支持票。奇怪?怎麼沒有更好的選擇呢?

發佈者 : newfree05 等級: 12等級: 12等級: 12  @ 2007-4-25 07:27 PM

我不支持鞭刑,沒用的,我相信鞭完了還是必定會再犯,我主張直接判死刑,不給他們再犯的機會。

還有什麼終生監禁、無期徙刑都省省吧,關了也沒用的,用所有納稅人的血汗錢去養那種人,浪費錢也浪費糧食,現在還有一大堆小孩沒錢讀書、沒錢繳營養午餐,用這些錢去把他們教好,不要成為社會上的敗類、禍國殃民的雜碎,也算是替他們贖罪。

PS:其實讓那些垃圾直接死,除了免除再犯的可能性,減少受害者之外,省下養他們的錢用來好好教小孩子,還能用他們的器官救其他急需器官的人,可謂一舉三得,都是替他們贖罪。

發佈者 : killer00 等級: 14等級: 14等級: 14等級: 14  @ 2007-4-25 07:49 PM

鞭  一定要鞭 還要再犯嗎? 鞭完把他潑   辣椒水    再不行用辣椒油 還不行貼辣椒膏吧
還是要一邊屁屁  +鹽水     另一邊  +糖水
一定要讓他爽死  再給他處以死刑
死前要他記住  下輩子應該不敢犯了吧

發佈者 : 阿誠 等級: 9等級: 9等級: 9  @ 2007-4-25 08:22 PM

噗做個小小整理=0=

鞭刑 > 皮鞭+滴蠟燭 > 對那條"鞭"處以死刑 > 閹掉 > 心理創傷 > 死刑 > 彈老二+阿魯巴+鞭刑三合一 > 行刑台隨便人玩 > 桶小菊花 > SM > 火烤小雞雞 > 鞭到死的死刑


討厭啦....果然是水區啊......好..濕...喔.......

發佈者 : ggyoung 等級: 10等級: 10等級: 10  @ 2007-4-25 09:59 PM

要鞭就鞭那話兒@"@...
不過最好讓被鞭者看個a片之類的...畢竟軟的打起來感覺不大...

發佈者 : longwey 等級: 15等級: 15等級: 15等級: 15等級: 15  @ 2007-4-25 11:03 PM

要處以【10-10爆破刑法】
就是由10隻水鴛鴦纏繞貫犯那話兒,由受害者或親屬點燃引線
引線用10分鐘長度,點燃後引線會有10分鐘滋滋聲,然後倒數,最後爆破.........

發佈者 : sakillll 等級: 11等級: 11等級: 11等級: 11  @ 2007-4-25 11: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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