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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閒話家常] [新聞]轉帳新規定--一天不准超過一萬塊   字型大小:||| 
Acu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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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05-4-14 02:50 A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2005/07/14 台北訊] 經過2 個多月的實施發現, 果然限制ATM 轉帳後, 民眾被騙次數雖沒有減低, 但是損失金額降低了, 每次被騙, 頂多損失一萬, 顯示執行成效卓越, 為了更有效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部會決定擴大執行以下措施:

1. ATM 轉帳, 每天不得超過1000
2. 即日起, 非大眾運輸工具不得上路, 以防止車禍發生
3. 家中有小孩者, 不得買非液體食物, 以防兒童噎死
4. 全國禁賣/禁用刀械等物, 以防凶殺案發生
5. 每人身上攜帶現金, 不得超過1000, 以防強盜案發生
6. 每戶家庭家中錢財, 不得超過3000, 以防偷竊案發生
7. 每戶家庭電氣用品規定一律加裝固定裝置, 以防偷竊案發生
8. 全國珠寶首飾規定只能放銀行保險箱, 並不得配戴, 以防強盜案發生
9. 銀行轉帳, 每日不得超過1萬, 以防洗錢案發生

以上新措施, 將於一週後如期實施

Acute.

[Acute 在 2005-4-14 05:02 PM 作了最後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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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05-4-15 03:55 P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引用:
jacks寫到:
怎麼不改成轉帳之後,先由郵局或銀行暫時保管一個禮拜,一個禮拜後再真正匯到對方戶頭裡頭,假如有問題一個禮拜內趕快到郵局或銀行申請停止轉帳!
其實一般詐騙案件受害者大概一天就會發現自己受騙,所以兩三天就夠了!不過個人認為改成一個禮拜主要是順便考慮到網路購物的部分(一般大概都在一個禮拜內收到貨),要改就一次改好吧!大家轉帳才會安心啊!


全台灣有關金錢交易, 都要改為延後一週嗎?
買股票好像是三天內繳款, 結果銀行暫時保留一週
因為支票到期日, 轉帳為了避免跳票.. 結果被卡住一週...

這下要更改的法令更多了
1. 使用轉帳繳信用卡者
2. 使用轉帳繳稅者
3. 使用轉帳繳罰款者
     :
    :
    :

呵... 別鬧了...

Acu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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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05-4-15 06:17 P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引用:
jacks寫到:
那就把那些公家機管、銀行或股市帳戶檢核沒問題的設成安全帳戶,不用在暫時保管一個禮拜內的帳戶名單內,我就是痛恨那些詐騙集團,最好全部死光光!


呵... 前面說過了, 不能因噎廢食, 為了避免車禍, 禁止全民開車嗎?
會被騙的人, 都是因為起了貪念, 沒有貪念, 何來被騙, so, 當事者並非沒責任
真要治本, 應該是銀行帳號開設要從嚴, 杜絕人頭帳戶
電話公司對於電話申請, 也要確實檢查申請者身分
其次, 所有詐騙最終都要提款, 無論是銀行, 櫃銀機, 都有錄影
甚至利用其他轉帳方式, 也都有記錄
所有詐騙電話, 也都有電話通聯記錄
真正的重點是, 檢調單位有沒有決心查, 而不是去搞這種擾民遊戲
對檢調而言, 這種詐騙案子是小案子, 他們根本不想去認真查緝
不然, 哪有都查不到的, 騙鬼阿
今天如果是大官家人被騙, 你看能不能查
上次那個蘇... 忘了他的官是啥, 他老婆當街被搶, 連目擊證人都找不到
還不是2-3天就破案, 因為破那種案子有重賞嘛

內政部跟法務部, 不去要求所屬, 卻跑出來搞個新法令, 要求全民, 簡直是亂搞

Acu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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