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Jical寫到:
取締的好啊!終於有公務員不愄威脅執行取締
各位,難不成你不知道雲林那些病死豬怎麼讓你吃到肚中的嗎
就是有些機巴的公務員整天閒閒的怕事、收錢、同流合污
難有這種肯作事的,應當給于讚同才是
覺得受辱本來就可提告,天經地義的事
對罵來對罵去才是沒有義意的事
選舉就是這樣了啊~罵來罵去的~沒人肯告~好像在活作戲般
不過,近來有人肯提出告訴了,應該可抑制這種歪風
這根本是兩回事好不好,告他公然污辱他回去還不是照樣貪污?
每個人都為了小事告來告去,結果一些重要官司纏訟十幾年才結束,你覺得這是好事?
就你說的貪污,你檢舉他,他被起訴,結果十年後才被判刑,因為一堆人的濫用司法資源,讓這種貪官多十年的貪污時間!(有幾個政府官員就是這樣,還有人一審被判刑,但還要上訴,所以繼續當官污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