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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新聞] 狼師條款三讀 性侵屬實即解聘   字型大小:||| 
平凡小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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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09-11-7 11:24 A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更新日期:2009/11/07 02:48 陳至中、羅暐智/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陳至中、羅暐智/台北報導】


各界引領期盼的「狼師條款」,六日終於在立法院三讀通過!未來涉嫌性侵的教師,經性別平等委員會調查屬實,即可予以解聘,遏止過去「師師相護」、狼師再回校園的情形。人本基金會表示,手上至少有三個「狼師」案例,法律一公告就能處理,徹底終結延宕多年的惡夢。


人本接獲申訴的案件中,即有一名任職台南的教師,十五年來性侵不斷,目前被法院裁定收押,學校也只以「停聘」處理,狼師關在看守所,每月照樣領半薪。


昨日修法後,《教師法》第十四條改為:「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者」,得解聘、停聘或不續聘。且學校應於知悉之日起一個月內,先由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停聘「狼師」,靜候調查,一經調查屬實,由服務學校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後,可以解聘「狼師」。


教育部人事處科長陳惠娟表示,之前常發生經性平會調查屬實的案件,教評會卻以司法尚未定讞為由,遲遲不解聘教師,引起社會強烈反感。修法後,性平會一旦調查認定報請解聘,該教師就會被列入「不適任教師」名單,永遠都不能再跨入學校一步。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1107/4/1uhg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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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算是有點行動了,不然在看守所還能領半薪真的是頗誇張的,一個月假設七萬也還有三萬五,比一些大學畢業的還要好太多...
不過版上很多都在砲人本,沒記錯的話上次有小學生被性侵家長也是找人本處理的,個人是不以人廢言,如果沒人本我看這些家長也只能默默"承受"而已,畢竟不少家長都是弱勢。不蓋你我以前當實習老師時很多家長有的都還沒有固定的工作,而我服務的地方也不是什麼窮鄉僻壤,在我當學生時去看過台東的只有更慘而已...

[平凡小任 在  2009-11-7 11:51 AM 作了最後編輯]


相關關鍵字: 狼師條款  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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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09-11-7 11:37 A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引用:
ken91寫到:
所以性騷擾還是不能解聘就對了.
等一下法官又來個口交不算之類的...

不管怎麼說
這已經是邁了"一大步"
畢竟以往是連動都沒辦法動狼師
至於性騷擾就fire
我想一般職場應該也沒有吧?
另外口交的話也算性侵了
沒記錯的話
http://www.taiwan24.com.tw/lawv.php?data_id=794
以上連結給你參考
有些資訊其實可以自己找
很容易就可以找到答案
靠一些以訛傳訛的很容易產生錯誤

刑法已經經過幾次的修定
要說口交不是性侵
除非你能夠坐時光機回到過去犯案
因為刑法第一條開宗明義:行為之處罰,以行為時之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
就算套從新從輕原則
還是性侵確定

[平凡小任 在  2009-11-7 11:50 AM 作了最後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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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09-11-7 11:57 AM     全部回覆 引言回覆


引用:
ken91寫到:
略...
顆顆顆,很難說喔...
要看遇到的法官英明與否...

您講的是影像
何況裡面說的是妨害風化或猥褻
而且您忘了性侵裡一點很重要的違反他人意願
換句話說影片中人都是雙方你情我願地爽
所以只涉及到妨害風化→如果你去散佈的話
自不構成性侵的要件
以上是個人淺見
http://forum.hot1069.net/archiver/?tid-92201.html

這樣講好了
假設我跟女朋友性交拍成影片
本來是自爽用的
不料小偷把母片偷走還上網賣掉
那小偷該當的是妨害風化罪
然而對我和女朋友而言
我們並不構成犯罪
因為我們是正常的男歡女愛
就算片中來個SM吞精灌肛學DMS也是自己的閨房樂趣外人無涉
而且若真有罪
全天下都結婚生小孩的不就都罪該萬死?
通通下十八層地獄?

[平凡小任 在  2009-11-7 12:03 PM 作了最後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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